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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8月1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县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
(2)按照县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的要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
(3)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重大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办理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举报投诉,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议案、提案。
(4)研究拟定综合行政执法具体办法和措施。
(5)负责全县数字化综合行政执法建设、运行的统筹规划、规范管理、指挥协调和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6)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一是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是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是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四是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固定场所的无照运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五是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7)按照中央和省委综合执法改革部署,行使依法划入的相关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8)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蓬溪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蓬溪县城市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02.0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8.02万元,增长24.7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和人员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0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2.0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3、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0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8.05万元,占84.15%;项目支出254万元,占15.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02.0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8.02万元,增长24.7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和人员变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2.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8.02万元,增长24.7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和人员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2.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26万元,占6.63%;卫生健康支出34.19万元,占2.14%;住房保障支出79.15万元,占4.94%;城乡社区支出1382.46万元,占86.2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02.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1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4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3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9.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8.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8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2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1.28万元,下降6.9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50万元,占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1万元,占9.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34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执法皮卡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管理、城管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95万元,下降35.7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7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89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77.43万元,增长71.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数字化城管租赁费用项目(项目名称)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68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度,我部门切实履行了部门职责,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等规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部门预算支出使用效益达到预期。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3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县综合执法局为政府行政部门,机关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督导股。下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城市服务中心两个单独的法人机构,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为参公单位,城市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对县城区的街道秩序、占道经营、工地管理、环境治理等管理和执法工作。对损坏园林,污染环境等行为进行执法。落实将执法工作延伸到乡镇的执法工作。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县综合执法局及其单位下属城管执法大队、城市服务中心两个单独的法人机构,共有人员编制数72个,实有人数64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县综合执法局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46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9.66万元。2024年决算收入合计160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2.05万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情况。2024年县综合执法局年初预算支出合计1469.66万元,决算支出合计1602.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工资福利支出,是用于我局人员工资和社保就业保障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根据我部门2024年决算报表,我部门2024年年末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为充分反映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职能履行成效,本次绩效自评根据无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选取了“LED显示屏维护、保障公务用车数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保障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数”4个绩效指标作为核心职能目标,各职能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LED显示屏维护
我部门对所属我局的7块LED显示屏进行了维护,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2)系列活动成功率
我部门2024年保障公务用车数量,保证了执法活动顺利开展,得满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2分。
(3)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
我部门2024年积极开展执法协调工作,得2分。
(4)保障职工工资福利支出人数
2024年,我部门各项项目资金及部门资金及时、足额下达,保障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得3分。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满分。
综上,根据评分标准,我部门履职效能指标不扣分,得10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2024年我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根据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偏离程度如下: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预算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602.05-1469.66|÷1469.66=9.01%。
综上,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8=7.28。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72分,得7.28分。
(2)支出执行进度
2024年我部门中央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为43.6万元,执行数为43.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省级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为14.41万元,执行数为13.91万元,预算执行率96.53%;
该项指标得分=中央、省委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数÷中央、省委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9=(775.37/948.86)*9=8.92。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08分,得8.92分。
(3)预算年终结余
2024年我部门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02.05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602.05万元,注销金额为0万元,结转结余金额为0万元。
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8=8,其中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满分,得8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
我部门2024年度“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详见下表3-1。
表3-1 2024年度一般性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年初预算数 | 2024年年初预算数 | 2023年预算执行数 | 2024年预算执行数 |
1 | “三公”经费 | 30 | 30 | 18.5 | 17.21 |
2 | 会议费 | 0 | 0 | 0 | 0 |
3 | 培训费 | 1.8 | 1.8 | 0.9 | 1.59 |
4 | 差旅费 | 9 | 12 | 7.1 | 12.81 |
5 | 办节办展 | 0 | 0 | 0 | 0 |
6 | 办公设备购置 | 0 | 0 | 0 | 0 |
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经费 | 0 | 0 | 0 | 0 |
8 | 课题经费 | 0 | 0 | 0 | 0 |
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增加3万元,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较上年增加5.11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3分,得3分。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健全规范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我部门2024年在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各类经济业务活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引〉的通知》(川财会〔2019〕37号)等文件编制了《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
(2)财务岗位设置
我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合理设置了单位财务岗位,明确了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同时,我部门制定的《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表示了财务收支统一核算管理,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在财务实际设置过程中,做到了将会计与出纳、审核与执行等岗位分离,形成了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进而增强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提升了内部控制效能,确保了财务工作的高效与透明。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
(3)资金使用规范
我部门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和国家财经法规要求使用资金,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对项目的重大开支进行了评估论证,资金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我部门2023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数为63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期末账面净值合计51.86万元;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为64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净值合计59.91万元。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Y=(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100%,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故我部门2023、2024年人均占有资产分别为0.82万元/人、0.93万元/人。
综上,2024年我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3.41%,大于蓬溪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2.93%。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3分,得0分。
(2)资产利用率
我部门2024年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9.88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0万元,2024年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109.3546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为34.3768万元。
该项指标得分=(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办公家具账面原值×100%×1.5)+(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原值÷办公设备账面原值×100%×1.5)=0.48。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0.48分。
(3)资产盘活率
我部门2023年、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自评年度我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为0%。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我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了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2024年,我部门采购预算为1.3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1.36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3分。
(2)采购执行率
我部门2024年度的政府采购总预算数为1.36万元,当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数为1.36万元,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为1.36万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3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11.9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100%。
阶段(含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73.27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要求,2024年我部门4个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均严格履行事前评估程序,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目标设置
2024年我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有4个,为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引领作用,我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1〕5号)文件精神,4个项目均设置了相应的绩效目标表。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3)项目入库
2024年我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库的项目共有4个,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入库。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4分。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
我部门严格按照部门预算项目批复内容实施项目,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用途,与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没有相悖或不合理之处。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5分。
(2)项目调整
2024年我部门年初设置的部门项目预算较为合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科学合理,预算调整及时,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不存在应采取但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故不涉及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不扣分,得6分。
(3)执行结果
2024年我部门常年项目共计2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为2个;阶段(一次性)项目共计4个,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为4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部门预算常年项目总数×100%×2+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部门预算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总数×100%×2=(2÷32×100%×2)+(4÷4×100%×2)=2+2=4,故该指标不扣分,得4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2024年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有4个,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我部门所涉及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各数量指标全部完成的数量为4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6分。
(2)目标偏离
2024年我部门预算项目(含常年项目和阶段项目及一次性项目)共有6个,各项目数量指标的完成值与设定预期指标值的偏离度在30%以内的个数为6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6分。
(3)实现效果
2024年我部门需进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共有4个,预期效益指标均已完成的项目个数为4个。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扣0分,得5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分析。
2024年度,我部门无资产配置预算,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国有资产的清理盘点、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度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效率管理等方面整体效益较好,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提高了国有资产利用率。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信息公开。严格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2.整改反馈。一是结果整改方面,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二是应用反馈方面,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部门针对本次财政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部门202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履职情况,对2024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价。经过自评,我们得出以下结论:2024年度,我部门切实履行了部门职责,部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等规范有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任务,部门预算支出使用效益达到预期,但我部门在年度预算项目绩效指标编制方面,个别指标设置质量相对不高,按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评分标准要求,2024年我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0.68分。
(二)存在问题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合理。预算编制不够科学,指标使用不够规范,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有待完善。
2.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
3.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业务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压缩经费支出,尤其“三公”经费。
2.加大学习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财务公示和财务监督,强化提高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的鉴别能力。对单位财务人员通过外派培训、加大向县财监专业力量学习或网络自学的方式,督促其提高业务能力,为局工作的发展与改革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
3.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市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122T000007190077-采购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识标志 | |||||||||
主管部门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统一采购113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其中55在编职工,临聘协管人员58人)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 统一采购113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其中55名在编职工,临聘协管人员58人)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后续工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统一采购113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其中55在编职工,临聘协管人员58人)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配合完成全县各个单位的执法宣传工作,社会效益覆盖率、群众满意率都有所提升。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06 | 2.06 | 2.06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6 | 2.06 | 2.0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服装标识数量 | ≥ | 115 | 套 | 100.00%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采购验收完成率 | ≥ | 100 | % | 100.0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0.00% | 15 | 1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社会和谐提升率 | ≥ | 50 | % | 100.00%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执法人员满意程度 | ≥ | 90 | % | 100.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完成成本 | ≤ | 2.057 | 万元 | 100.00% | 15 | 15 | ||
合计 | 100 | 95 | ||||||||
评价结论 | 自评95分,该项目配合完成全县各个单位的执法宣传工作,社会效益覆盖率、群众满意率都有所提升。 | |||||||||
存在问题 | 某些执法人员在收到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时。存在穿戴不规范的问题 | |||||||||
改进措施 | 加强对在职在编人员和协管员的执法服装正确穿戴的培训。 | |||||||||
项目负责人:颜雄 | 财务负责人:颜雄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122Y000005165879-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租赁费 | |||||||||
主管部门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实现智慧城市管理 | 完成了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工作,实现智慧城市管理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数字城管”运行以来,按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派遣问题、及时处置问题”的工作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强化考核,不断完善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显著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91.94 | 191.94 | 191.94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91.94 | 191.94 | 191.94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全县城市管理信息采集面 | ≥ | 15 | 平方千米 | 100.00%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经专家评审,质量合格率 | ≥ | 95 | % | 100.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数字化采集工作时限 | ≤ | 1 | 年 | 100.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实现智慧化城市管理率 | ≥ | 95 | % | 100.0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城市提能升级率 | ≥ | 95 | % | 100.00% | 10 | 8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率 | ≥ | 95 | % | 100.00% | 10 | 8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经费 预算 | ≤ | 127.96 | 万元 | 100.0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96 | ||||||||
评价结论 | 自评得分96分,“数字城管”运行以来,按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派遣问题、及时处置问题”的工作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强化考核,不断完善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显著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 | |||||||||
存在问题 | (一)城管监督员、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从城管监督员、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情况来看,还存在操作不熟练;案件分类不明确;案件描述用词不规范;中队责任区范围不明确等问题。 | |||||||||
改进措施 | (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客户端,根据各职能部门职能职责委派任务。 | |||||||||
项目负责人:蒋青松 | 财务负责人:颜雄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122Y000005165890-LED显示屏维护费 | |||||||||
主管部门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大力宣传蓬溪县各项工作 | 完成了LED的维护,大力宣传蓬溪县各项工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项目完成了全县LED显示屏的维护管理及日常平台运行,保障了全县县域内的宣传通知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LED显示屏维护数量 | ≥ | 7 | 块 | 100.00%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保证显示屏的日常运行率 | ≥ | 95 | % | 100.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维护时间 | ≤ | 1 | 年 | 100.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群众知悉率 | ≥ | 95 | % | 100.00% | 20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率 | ≥ | 95 | % | 100.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预算成本 | ≤ | 10 | 万元 | 100.0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95 | ||||||||
评价结论 | 自评95分,该项目完成了全县LED显示屏的维护管理及日常平台运行,保障了全县县域内的宣传通知工作,完成率100%。 | |||||||||
存在问题 | 由于LED显示屏长期处于日晒雨淋的状态下,运行维护长期存在,我局将与维护公司积极讨论该项目持续性的问题应如何得到有力保障,保证全县LED宣传工作的有序运行。 | |||||||||
改进措施 | (一)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 |||||||||
项目负责人:颜雄 | 财务负责人:颜雄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124T000011657379-项目经费 | |||||||||
主管部门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工作经费 | 项目主要是为保障本单位各项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以及提升执法规范化、权威性及队伍形象、保障单位职工权益,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项目主要是为保障本单位各项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以及提升执法规范化、权威性及队伍形象、保障单位职工权益,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率,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1.21 | 31.21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1.21 | 31.2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职工出差 | ≥ | 200 | 人/次 | 100.00% | 10 | 10 | ||
组织宣传蓬溪县各项政策活动次数 | ≥ | 20 | 次 | 100.00% | 10 | 10 | ||||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次数 | ≥ | 1000 | 次 | 100.0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宣传活动人员到位率 | = | 100 | % | 100.00% | 10 | 10 | |||
执法规范率 | = | 100 | % | 100.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执法普法活动及时开展率 | = | 100 | % | 100.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法律知晓率 | 定性 | 进一步提高 | % | 100.00%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100.00% | 5 | 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 | ≤ | 312098.5 | 元 | 100.00% | 5 | 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自评得分100分,项目主要是为保障本单位各项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以及提升执法规范化、权威性及队伍形象、保障单位职工权益,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率。 | |||||||||
存在问题 | 经绩效自评打分分析后,该项目暂无问题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颜雄 | 财务负责人:颜雄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124T000012044744-县城区犬只管理整治费用 | |||||||||
主管部门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犬只管理,积极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我局制作宣传资料,购买牵引绳、嘴套,购买捕犬设备,安排专人专车捕捉收容流浪犬 | 进一步规范城区犬只管理,积极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我局制作宣传资料,购买牵引绳、嘴套,购买捕犬设备,安排专人专车捕捉收容流浪犬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进一步规范城区犬只管理,积极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我局制作宣传资料,购买牵引绳、嘴套,购买捕犬设备,安排专人专车捕捉收容流浪犬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5.00 | 15.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5.00 | 15.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捕捉流浪狗数量 | ≥ | 100 | 只 | 100.00% | 10 | 10 | ||
购买捕犬设备 | = | 3 | 套 | 100.00% | 5 | 5 | ||||
印制宣传册数量 | ≥ | 10000 | 册 | 100.00% | 5 | 5 | ||||
购买牵引绳数量 | ≥ | 100 | 条 | 100.00% | 5 | 5 | ||||
购买犬只嘴套 | ≥ | 100 | 个 | 100.00% | 5 | 5 | ||||
质量指标 | 犬只捕捉率 | ≥ | 95 | % | 100.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犬只管理时间 | 定性 | 长期整治 | 100.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市容市貌提升率 | ≥ | 20 | % | 100.00% | 10 | 8 | ||
犬只意外伤人降低率 | ≥ | 50 | % | 100.0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100.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资金 | ≤ | 150000 | 元 | 100.0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8 | ||||||||
评价结论 | 自评得分98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投入,加强了县城区犬只管理,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减少了流浪犬扰民、伤人事件,以及进一步规范城区犬只管理,积极推动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 | |||||||||
存在问题 | 虽然犬只管理整治效果明显,但因居民的随意弃养、不文明养犬,城区的犬只管理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 |||||||||
改进措施 | 多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大量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及养犬管理法规宣传资料,提升居民的文明养犬意识。 | |||||||||
项目负责人:姚毅 | 财务负责人:颜雄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125T000012341447-采购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 |||||||||
主管部门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统一采购50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 完成了50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采购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该项目配合完成全县各个单位的执法宣传工作,社会效益覆盖率、群众满意率都有所提升。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5.00 | 25.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5.00 | 25.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制服标识数量 | ≥ | 50 | 套 | 100.00%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采购验收完成率 | ≥ | 100 | % | 100.0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100.00% | 15 | 1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社会和谐提升率 | ≥ | 50 | % | 100.00%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执法人员满意程度 | ≥ | 90 | % | 100.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完成成本 | ≤ | 25 | 万元 | 100.00% | 15 | 1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自评100分,该项目配合完成全县各个单位的执法宣传工作,社会效益覆盖率、群众满意率都有所提升。 | |||||||||
存在问题 | 某些执法人员在收到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时。存在穿戴不规范的问题 | |||||||||
改进措施 | 加强对在职在编人员和协管员的执法服装正确穿戴的培训。 | |||||||||
项目负责人:颜雄 | 财务负责人:颜雄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