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求,县委、县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蓬 委〔2022〕67号)和《蓬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蓬府法组办〔2023〕1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3年全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普法宣传常态化。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利用“3·12植树节”“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和两会及森林防火等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森林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信访工作条例》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3年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万份,制作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500幅。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14次,组织乡镇干部、村社干部和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参加自然资源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3批350余人次,在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的同时,进一步使得广大基层干部更加了解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2.坚持会前学法。利用召开局务会、局党组会、局职工大会对相关法律进行学习,使法律法规知识渗透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各个环节,根植于干部职工的心中。在全社会营造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3.梳理权责清单。按照县委编办、司法局要求,各股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政策文件和下发权力清单进行了梳理,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经梳理,我局现有行政权力事项365项,其中公共服务5项,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200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确认52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检查21项、行政奖励11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全年赋权乡镇(街道)森林防火、土地管理等行政处罚权力16项,并对此加强指导和组织了业务培训。
4.优化行政审批。稳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定期进行清理,优化审批流程,在全县1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自然资源规划窗口,集中受理审批事项,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率,服务群众更加便捷。
5.做好行政应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主要领导或受委托人积极主动出庭应诉,按时提交答辩状和相关举证材料,尊重法院判决,积极履行法院裁定,及时分析总结应诉案件,加强和优化行政行为。全年来,参加行政诉讼案件5件,起诉人主动撤诉1件,法院裁定胜诉4件。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坚持自然资源动态巡查。
进一步明确乡、村两级“田长”“林长”巡查责任人的主要巡查内容、巡查责任及巡查程序。以耕地包平湖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批少占多”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蓬耕督领办〔2023〕4号),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做了相应安排部署。
2.健全执法监察及规范执法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做到规范执法。主动适应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新常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内部会审制度”。
二是主动担当作为,监管执法赋权事项。组织开展对乡镇承接权力事项业务培训,学习传达了《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使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川林防函[2022]11号)以及“行政处罚流程图”。局内部实行了处置建设工程违法违规问题内部综合审查制度,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向各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印发了《蓬溪县建设项目对城乡规划实施影响的判定办法(试行)》(蓬自然资规函[2023]40号),规范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城乡规划实施影响的判定标准、依据及其办法,使城乡规划执法裁量标准更明晰。
(三)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对国家自然资源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行定期督导、通报。研究并制定规范化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资料清单及业务流程(试行)》。截至11月21日,已整改销号65个,面积441.78亩(其中耕地面积 276.32 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9.27亩),个数整改率为72.22%,面积整改率为58.53%,耕地整改率为57.76%,尚有25个反馈问题未整改销号。
(四)全面开展依法治县自然资源行动
1.搞好依法治县森林资源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全面依法治县,确保森林病虫害防治安全生产,成灾率控制在0.3%以内。开展“护松行动一2023”打击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开展检疫执法行动15次,检查涉木单位21家,林区重点工程6个,检疫苗木90085株,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4份,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木及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及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出动2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复检外调苗木、板材、方木147批次,未发现外来有害生物。二是指导落实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到乡镇村庄及山头地块开展各类法治宣传、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2023年来,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2.抓好依法治县地灾防治工作。2023年4月,被省地灾指挥部评为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一是精心组织,全面覆盖。汛前排查全域全覆盖,排查率100%,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类型及受威胁群众,因类施策,落实防控措施。对在库隐患点进行了核查,排查以来共消除隐患点6处,新增隐患点5处,现在库地灾隐患点共45处。对我县7处在建工程项目和3处工地营区的防灾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分别是蓬溪碧桂园一期项目、蓬溪县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鑫和智能家居产业园项目、鸣高路项目、高升崩塌治理项目、蓬船灌区等项目。二是动员力量,科学调度。迅速组建排查队伍,以驻守督导单位作为技术支撑,我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组织实施,地灾指挥部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排查工作。三是争取资金,化解隐患。对新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向上争取资金,加快进行勘察设计,力争在汛前启动排危治理工作。2022年底提前向县财政局申报发行2023年度地灾治理工程一般债券,债券预算80万元。目前蓬溪县教体局宿舍后山崩塌治理、蜀北路190号7栋房后崩塌排危等4个项目已纳入2023年第一批次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任务。四是完善预案,强化演练。各乡镇在汛前完成对乡镇村社干部、专职监测员进行全覆盖培训,扎实开展防灾避险演练,加强“三断”、夜间等特殊情况下的实战化避险演练,确保所有隐患点在汛前至少进行一次防汛演练。并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使其针对性、操作性更强。持续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落实“两卡一表”到监测人和人民群众,确保张贴在每家门口。五是突出宣传、加强引导。扎实做好依法治县宣传引导工作,印制了地灾防治相关知识的张贴资料,制作了宣传展板,在学校、工地、乡镇等重要点位进行张贴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实现“要我防”到“我要防”的观念转变。
3.加大执法力度,接受专项督导。一是组建案件专班办理2022年森林督察案件,按时按质完成了案件查处及系统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共查处52个项目,整合立案查处行政案件33个(其中毁坏林地案件18件、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5件)。处罚面积共计114.25亩(剩余35.03亩因其他地类和实地未变化不纳入处罚范围),已处罚款181.6149万元,立案查处完成率、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入库率均为100%,获市通报表扬。二是组建国家自然资源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牵头编制《蓬溪县2022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送审稿)》上报市政府审定,印发《组建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县级专班工作方案》(蓬自然督领办〔2023〕2号),从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各抽调1名同志与我局相关股室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进行集中办公。三是接受司法局牵头组织的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为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遂司法发〔2023〕5号)要求,我们开展了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自查工作,并将5宗执法案件卷宗送审评查。
4.落实依法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依法行政,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履职尽责依据。一是开展森林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扛起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我局扎实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以林长制为重要抓手,及时对现地进行核查、取证、拍照,严厉打击发现违法改变林地用途或盗伐、滥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保护意识。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助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我局利用世界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日等开展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张贴标语100余幅、悬挂条幅20余幅、发放宣传单1500余张,接待群众咨询100余次,获得了良好宣传效果,引导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5.提早完成“法治账图”编制工作。一是提早谋划,开展专项治理。2021年9月,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了自然资源领域法制建设三个具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市承担了“示范推动解决业务与法制结合不紧问题”专项整治,整治最主要成果就是建立了“法治账图”工作模式,并根据省厅《关于开展示范推动解决四川省自然资源领域法制建设三个具体问题自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181号)文件和市局要求,经过自查,通过了省市主管部门的验收。二是“法治账图”编制工作推进结果明显。我单位已全部完成“法治账图”编制工作,共计收录并印制岗位职责及法律法规依据导图26张、18个业务股室的法治总导图18张、法治导图72张,并全部上墙公示。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观念还需进一步加强
1.部分同志法治意识淡薄,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一些同志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依法治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实。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淡薄,在工作中、处理问题时凭经验办事,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淡薄。
2.依法行政效率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办事效率虽有明显改变但仍需进一步提高。少数股室“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日常监管中,许多行政职能股室习惯于通过运动式、集中整顿式执法达到管理目的,工作一阵风,缺乏系统性、长久性。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滞后
1.执法队伍建设力度不够。一是实际办案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全局拥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有76人,但真正一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的持证正式人员仅2名,绝大多数乡镇所达不到两人,无法满足执法人员、执法事项全覆盖的需要。二是执法装备不到位、执法全过程记录坚持不够。因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伍目前未获得国家批准同意统一着执法服装和佩戴执法标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未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导致在执法工程中的震慑力、威慑力不强不足;目前,无执法记录仪、测距(量)仪等设备,仅靠矢量图斑影像变化初步判断、手机拍照(录音)等方式进行锁定初步证据,走访、询问当事人(知情者),制作询问笔录以图片、文字等方式记录执法过程。
2.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执法队伍专业的法学人员落实不到位,是导致我局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性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的主要因素。由于缺乏严格、细化、准确的执行标准,导致个别案件办理出现瑕疵。
3.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偏弱。目前,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更多的体现在表面和形式,由于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导致监督工作开展中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监督问责相对弱化,导致监督制度落实与预期达到的效果还存在一定差距,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
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履行职责方面
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需要全面履行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并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
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主要负责人特别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不得违法决策、违法行政。公开透明。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高效便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诚实守信。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恪守信用原则,依法履行承诺,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得到有效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等。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行政执法中存在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入发展。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下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思想引领,持续推进法治学习。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精神,准确及时贯彻落实新要求、新观点、新创举,强化组织领导、注重思想引领,狠抓理论学习,实现依法行政工作上下协力、齐抓共管的运行态势。
二是宣传形式多样,增强宣传广度力度。紧紧围绕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七进”活动,在各重要时间节点和下乡机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
三是依法履职行政,务实解决百姓诉求。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紧盯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坚持“依法行政”与“主动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作用,深入有序推动为民办实事,切实提高百姓的满意度、幸福感,实实在在推动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落地落实、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