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40364571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       号:蓬城管办发〔2022〕6号
  • 成文日期: 2022-05-26
  • 发布日期: 2022-05-26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城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 发布时间:2022-05-26 10: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
    现将《蓬溪县城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蓬溪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蓬溪县城区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容经营秩序,营造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的环境,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2年5月16日—6月15日,为期一个月。
    二、任务目标
   (一)整治占道经营。全面暂停整治期间占道宣传促销审批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道设摊和出店经营。全面禁止各考点、食宿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商家出摊、摊贩设摊等临时占道经营行为。
   (二)整治噪音污染。结合中、高考期间城区管理规定,开展建筑施工噪音管控,中、高考期间禁止全县所有施工作业。加强对沿街商铺门店,特别是餐饮夜啤酒、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五金加工等的噪音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严控各类商业宣传促销活动噪音,严格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高噪音设备。
   (三)整治乱停乱放。全面纠正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一律进入划定停车泊位内停放,非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有序。
    三、责任分工
    为顺利推进工作,强化对工作的领导,成立蓬溪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萌  副县长
    副 组 长:赵  均  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主任
              陈  成  县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
    成   员: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综合执法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和调度。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大对主次干道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流动商贩的整治力度严格控制各类占道促销活动,对经批准设立的摊点实行统一划线经营,对未经批准的促销活动从严控制,发现后坚决取缔。负责加强对主次干道噪声污染的整治力度,对夜啤酒等噪音扰民采取午夜班(24:00至凌晨3:00)值守,严防沿街叫卖和高音喇叭促销等噪声扰民现象,严控建筑施工噪音,中、高考期间禁止全县所有施工作业。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市场外溢现象,严禁自行设市,加大对市场内部环境整治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和周边环境。
    县交警大队负责对城区主次干道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加大规范管理力度,确保道路交通通畅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要充分认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于5月27日前将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县城管办,联系人:王承铭。
    (二)务求实效。要根据整治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从实际出发,选准综合整治的突破口,要立足于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办实事、求实效。
    (三)严格考核。县城管办将对整治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逗硬扣减2022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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