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4173620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文       号:蓬文广旅发〔2022〕60号
  • 成文日期: 2022-12-13
  • 发布日期: 2022-12-14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 发布时间:2022-12-14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蓬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13日

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消指办〔2022〕6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BW〔2022〕366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遂安委〔2022〕50号)文件、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部署,结合行业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将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各类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并及时整改、有效管控,推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确保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健康持续向好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2月8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积极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文旅企事业单位的监管,不留空档死角;文化和旅游部门内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细化明确监管责任,分头抓好负责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因思想松懈、麻痹大意、职责不清等问题导致监管不力。要以《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参考模板(2.0版)》为抓手,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物资保障、人员配备、隐患治理、事故报告等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

(二)持续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A级旅游景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在显著位置设置防火宣传警示标语、标志、标牌,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火源管控,在A级旅游景区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严禁游客携带火种进入森林资源类A级旅游景区,落实专人在重要旅游景点人流聚集区巡查,加强现场管控。配合消防救援、森林消防等部门,深入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强化可燃物治理。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深做细应急准备,提高科学安全扑救火灾水平。督促旅行社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宣传纳入导游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内容。

(三)抓好消防安全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省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冬季用电用气用火需求增加的实际,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新经济新业态场所等人员密集文旅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新国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要求提升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能力。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严格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动火用电、违规留宿人员、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

(四)配合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A级旅游景区排查整治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督促星级旅游饭店等单位加大对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好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特种设备如有安全隐患要立即停用并整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备要坚决停止运营使用。部分高空旅游项目在出现大风、雨雪等异常和极端天气时要停止接待游客,确保安全。

(五)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内餐饮经营场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在采购、运输、加工、贮藏等重要环节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好厨房“四害”防治工作。督促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分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强化安全用气及基础设施监管。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内餐饮场所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使用不合格阀门、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隐患排查整治,发现违法违规用气行为,依法移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坚决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及时而引发事故发生。要加强文旅场所(单位)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文旅场所(单位)内的市政设施安全运行。

(七)强化旅行社旅游包车监管。要督促旅行社向取得旅游客运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租用旅游客运汽车,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员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落实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督促旅行社提前对旅游线路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如遇低温极端天气,要及时合理调整行程,提示旅游客运车辆按规定采取安装防滑链等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导游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督促导游提前熟悉行程并与驾驶员充分沟通线路及停靠站点,乘坐导游专座,做好游客的安全提示工作,提醒游客在汽车行驶途中系好安全带。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大对旅游包车运营情况督查检查,依法查处旅行社在旅游包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及时发布游客出游温馨提示,引导游客尽量避开前往可能出现极端天气的旅游目的地旅游,合理安排出游线路和目的地,注意出行安全。督促A级旅游景区在恶劣天气时,按照属地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果断采取临时关闭、限流或紧急疏散游客等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大对游客的安全宣传力度,提醒游客进入A级旅游景区内开展旅游活动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参与各类项目,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要针对可能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道路结冰、电力中断、管道破裂、通信受阻、游客滞留等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抓好演练和物资储备。

(九)抓好文化和旅游聚集性活动安全。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庙会、文旅节会和展览展会等文旅聚集性活动规模,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举办单位及时掌握人员流量并提前研判,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防范人群踩踏等安全事故。对审批报备不规范、应急预案不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举办。要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内容审核,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内容。

(十)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对今年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护安2022”监管执法等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各责任单位逐一限时整改销号,强力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动态“清零”,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深入文旅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对超出文旅部门管辖权的问题要及时移送负有相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限的部门依法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检查。局将组成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暗访督导,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将进行通报。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深入研判分析,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整治行动的工作开展。

(二)层层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组织协调本地区本行业有关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要严格按照“谁排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排查责任,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全面开展排查。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排查。要突出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与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利用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排查等形式,把文化和旅游行业的问题隐患找准找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查深、查细、查全。

(四)及时报送信息。2023年1月3日、2月6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隐患清单(附件)报送局办公室。联系人:尹建明,邮箱:24214075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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