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直达资金来源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化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5422万元、正常转移支付10750万元。两项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控。
二、中央直达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县财政局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严格按照财政支出保障序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三、直达资金分配方案
(一)特殊转移支付资金
1.人员经费5094.03万元,为离退休人员经费。
2.民生支出10327.9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95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助900万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29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511.32万元,计生事业费300万元,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7.8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15.62万元,退役安置支出9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2700万元,市政、园林、环卫三所运行经费477万元,自然灾害公众险71.2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49.96万元。
(二)正常转移支付资金
1.民生支出5304万元,其中:临时价格补贴1481万元,市政、园林、环卫三所运行经费3123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行费350万元,公交公司运营补助350万元。
2.产业发展支出5446万元,为产业发展扶持引导资金。
蓬溪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