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472972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槐花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槐府发【2022】23号
  • 成文日期: 2022-04-14
  • 发布日期: 2022-04-15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凤桥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来源:槐花镇 发布时间:2022-04-15 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双凤桥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

 

槐花镇双凤桥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基本情况

双凤桥村位于槐花镇西面,距镇政府所在地周边,全村共有3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407户,人口1147人,劳动力632人。全村耕地面积2420亩,人均耕地2.1亩。202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4000元。本村适合种植蔬菜、玉米、小麦等农作物,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外出劳务收入为主。

二、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1.危险区

双凤桥村镇内水域的交汇点,一旦发生暴雨极有可能产生洪水,直接威胁我村2社村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山洪灾害防御的重点即危险区。槐花镇板桥学校所在地地势较高,较为安全,利于群众转移和安置,确定为山洪灾害防御安全区。

2.安全区

槐花镇板桥学校所在地地势较高,距离本村危险地带距离较近,确定为本村危险地带村民的安全转移点。

三、组织指挥体系

1.组织机构

按照槐花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总体要求,成立双凤桥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工作组在镇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村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组  长: 杨  艳(村支部书记)

副组长: 蒲文学(村副书记)

成  员: 王  建   唐安明   薛海蓉   何运建   

            薛  亮       

村支部书记为全村防汛第一责任人,副书记为全村防汛具体责任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村委会。双凤桥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设立监测信息队、应急抢险队(不少于10人)、转移队、保障队等4个小分队。

2.职责和分工

组长:负责全村山洪灾害防御全盘工作,组织实施本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职责落实;随时掌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动态;根据汛情、灾情的需要,发布各项指令;请示镇防汛指挥部调用抢险队伍及物资支援。

副组长:负责落实组长发布的各项指令;组织开展抗洪抢险、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安置;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灾后重建等工作。

3.各小分队责任人及职责

监测信息队:

责任人:队  长 蒲文学(简易雨量站监测员,预警信息员)

        队  员 庞德莲 陈大通(信息监测员,预警信号员)

职  责:社员负责对镇防汛指挥部发布的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传递;负责本村简易雨量站的实时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各信息监测员监测信息和信息报送;并按组长的命令发布预警、报警信号;负责简易雨量站、广播站的日常管护,防止人为破坏现象发生;工作组成员、信息监测员、预警信号员发生变动时,要立即向镇防汛指挥部申报备案。各队员负责对划定区域内的洪沟、水利工程工况、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情况的监测,出现异常现象立即向社员报告;按照社员发送的预警信息,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转移队:

责任人: 薛海蓉  村委会文书

队  员: 余里云  何万兵    余分益   陈才红   

职  责:  各转移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在接到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危险区内的人员和财物,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后转入抢险救灾工作。    

保障队:

责任人:杨  艳  村书记

队  员: 黄易成、薛亮、何运建 

职  责:负责临时转移安置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负责保障抢险物资、设备供应;转移后群众财产的清点保护;救灾款物发放等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抢险队:

责任人:蒲文学  副书记

职  责:工程未出险前,协同转移队转移危险区内的群众和财产。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时,听从命令进行抢险救灾。必要时,服从镇 防汛指挥部的命令,积极支援其它村社抢险救灾。

四、监测及信息报送

村监测信息员在阴雨天气加强对简易雨量站的实时监测、随时了解掌握各社监测信息员监测信息,采用手机、电话及时将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动态等信息向镇防汛值班室报送,同时将雨情信息报送县防汛指挥中心。各社监测信息员在阴雨天气加强对各观测点的巡查,暴雨天气加密巡查频次,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各监测信息员在通讯信号中断的情况下,对重大汛情、灾情直接采用人工方式迅速向上级报告。

五、预报预警

1.当收到镇防指或县防汛指挥中心三级(黄色)预警信息后,首先将信息通知至村防汛工作组全体成员;通过广播提醒村民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2.当收到镇防指或县防汛指挥中心二级(橙色)预警信息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或责任人奔走相告等方式将灾害信息通知到危险区内的农户做好防御山洪和转移准备工作;村防御工作组全体成员上岗到位做好开展防御山洪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3.当收到镇防指或县防汛指挥中心一级(红色)预警信息后,立即通过广播、手摇报警器、锣、鼓、号或责任人奔走相告等方式将预警信息通知到危险区内的村、组、户、人;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全面启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4.如遇紧急情况 (滑坡、水库出现溃坝等重大险情),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可直接报告县防汛指挥部中心和镇 防汛指挥机构,并直接果断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及应急工作。

六、转移安置

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受威胁的群众,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2.转移安置路线

所有危险区域内的群众,一旦接到安全警报,立即按照安排,经由驻地转移至槐花镇板桥学校安全区域。

3.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

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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