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处罚案件信息公开(3)

来源:蓬溪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6-20 10: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唐久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蓬市监处罚〔2022〕167号

 

吕治荣

92510921MA6B02177P

蓬溪唐久便利店

蓬溪唐久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2022年5月30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蓬南镇好又来蛋糕店经营无标签的食品案

蓬市监处罚〔2022〕178号

张艳

92510921MA66MKPD3Y

蓬溪县蓬南镇好又来蛋糕店

 

蓬溪县蓬南镇好又来蛋糕店经营无标签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2022年6月8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莉姐文具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蓬市监处罚〔2022〕170号

杨勇

92510921MA6ADNEMXN

蓬溪县莉姐文具店

蓬溪县莉姐文具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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