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通知!遂宁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这些人受益

来源:遂宁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7-14 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失业保险出台新政

失业补助金保生活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有效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努力实现再就业。近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财政局印发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在我市全面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

 

关注的小伙伴,赶紧了解一下吧!

 

1
实施时间
2020年3月至12月
(申领时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2

补助对象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温馨提示:最后一次失业保险必须在遂宁市参保才能在遂宁办理申领。)

 

 

3
补助标准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25%的标准执行;

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照我市失业保险金的20%的标准执行。

 

 

4
经办流程

1、失业人员可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根据提示选择相应业务,或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就业部门现场办理。

2、就业部门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的形式,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审核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领人,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

 

 

5
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以核实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准。

 

 

咨询电话
市本级   0825-2239068

船山区   0825-5180026

安居区   0825-8663498

射洪市   0825-6626593

蓬溪县   0825-5430968

大英县   0825-782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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