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816781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新会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新府发〔2022〕12号
  • 成文日期: 2022-03-21
  • 发布日期: 2022-03-31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新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会镇2022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会镇 发布时间:2022-03-31 16: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镇直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环境特征和地质灾害现状,特制订本年度防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我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救民于水火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原则,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治理责任及费用。

二、地质灾害类型及防范重点

(一)地质灾害类型

我镇境内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有岩质崩塌、土质滑坡等 。

(二)防范重点

按各类隐患点的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危险性等因素,已确认的2个县级挂牌隐患点作为2022年度防治重点。由村、镇、县三级群测群防,落实责任人和现场监测人员进行监测预警。

1、从区域上分:318公路沿线、各村道路沿线及有人居住房屋房前屋后为重点防范区域。

2、从时间上分:重点防范时节为汛期5-9月。

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1、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建设。对全镇现有县级认定的2处隐患点,各村(社区)新排查出来的18处隐患点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隐患点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监测责任人,制定应急避险预案和演练方案,发放“两卡”,做到任务明确、方案到点、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2、各村、各隐患点监测责任人要加大对地质灾害生点防范区域、重点防范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力度,建立安预警信息和联动机制,提高风险预警水平。

四、地质灾害的防范措施

(一)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雨帆(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熙(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熊红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  刚 (党委委员、副书记)

        秦  杨 (党委委员、组宣统委员、人大副主席)

        尹  彬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建军(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杜  静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  郭小莉(党政办主任)

        陈泓潜(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敖玉飞(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唐  诗(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青  彪(财政所负责人)

        李和雨(综治办干部、里坝村驻村干部)

        谢  勇(里坝村驻村干部)

        彭雪晴(乡村振兴发展办干部、两路口村驻村干部)

        罗  林(社会事务办公室干部)

        刘  林(新会镇警务室负责人)

        各地质灾害点村(社区)书记、主任

        民兵应急队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泓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地质灾害的灾害收集、整理、上报等日常工作。

各村(居)民委员会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加强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工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对灾害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并发放明白卡。各社区、村、组负责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跟踪监测和巡察,并在地质灾害危险点所在地确定专门人员进行信息反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擅自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的,或者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1、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社区)、各责任单位是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责任人,同时要及时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国土村建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要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全年24小时工作制,值班电话0825-5397136(镇政府)。各村(社区)、各责任单位要公布值班电话,保证灾情、险情的迅速传递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开展。

3、要执行隐患排查和汛期巡查制度,及时采取防御措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各隐患防治点责任人和现场监测人员作好巡查记录。

(1)巡查时间:汛期(5—9月)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非汛期(10月—4月)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特殊时期实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

(2)巡查范围:辖区内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社区、学校、集市、公路等人口密集区域;有群众居住的地质灾害易发区。

(3)巡查内容:一是实地查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情况,并检查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是否按要求进行监测,监测记录填写是否规范、完善;二是检查群测群防责任的落实情况;三是检查“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情况;四是检查警示牌、撤离避险路线、临时避险场所等设置情况。

4、汛期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思想、组织、机构、防治方案、物资、经费、通讯措施、预报方法等方面的准备及灾害点的变化情况进行检查。

(2)防灾演练:各村(社区)、各事企业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所辖区域内规模较大、危险严重的点,根据要求和方法在汛前进行实战演练,通过组织演练等方式,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检查处理:汛前检查结束后,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造册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写出汛前防治检查报告并报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5、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灾情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以便及时开展救援工作。灾情一定要据实报告,对虚报或不报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6、要严格执行灾险情调查制度。对地质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人员失踪、灾害的规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应急调查,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

(三)规范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继续推进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工作,进一步减少受威胁群众数量,参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同扶贫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效结合。

对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涉及多个行业和部门,情况复杂,严格建设工程审批,有效预防和减少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防治意见,应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应同时进行,职能部门应做好在建项目审批关;对不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开工建设造成后果,由建设方承担一切责任。严格执行“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及时组织进行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1)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方式 ,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资,争取国家投资,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2)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和现场监测人给予一定的监测补助,并配备必要的监测、预警信号发布设备和工作经费。

五、目标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

地质灾害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大局,各村、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新会镇2022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方案》提出的任务和各项措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本辖区、本部门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本方案规定,导致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备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人如有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蓬溪县新会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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