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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财政局 关于2024年1-11月直达资金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06 14: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直达资金分配、指标下达以及资金支付情况的监控,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努力提高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率,发挥直达资金直达基层和直接惠企利民效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总会计师、国库支付中心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直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二是印发了《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思路、监控范围和股室职责。

(二)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预算股、国库股、农业股等直达资金业务相关股室参加了全省直达资金管理培训;同时,直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开展了直达资金分配、指标下达和监控业务等培训,有效提升了直达资金工作管理水平。

(三)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建立了全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交流群,加强了业务股室、直达资金预算单位信息沟通和工作对接,及时解决直达资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升工作效率。

(四)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时对直达资金的指标管理、资金支出、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对发现的未上传发文扫描件、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疑似违规用于禁止支出范围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

二、直达资金使用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我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录入直达资金指标共62406.28万元,其中:中央安排指标48690.17万元,地方安排指标13716.11万元,分配进度100%。直达资金实现支出共计51961.8万元,支出进度83.3%,其中:中央安排指标实现支出40619.3万元,支出进度83.4%,地方安排指标实现支出11342.5万元,支出进度82.7%。

(二)主要支出方向

1、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8708.64万元,支出进度81.3%;

2、新增国债资金1616.66万元,支出进度70.2%;

3、一般性转移支付11094.05万元,支出进度93.5%;

4、专项转移支付542.45万元,支出进度86.7%。

(三)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直达资金运行效率快、投向精准,在助推我县财政治理能力提升、缓解基层“三保”困难、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稳定经济、惠企利民、乡村振兴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十分显著成效。

三、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直达资金支出。将继续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支出要求,在保障支出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力争对直达资金实现全覆盖、动态化监管,提高直达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直达资金真正做到惠民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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