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5421216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3月2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蓬溪县天福镇琪英五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天福镇长坪村天福红江现代农业示范区 |
建设单位 | 四川琪英菌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占地面积98.5亩,主要建设杏鲍菇、鹿茸菇、金针菇、草菇、双孢菇等出菇车间等,并配套全品类包装车间及冻库(成品库)等生产设施,以及消防、办公、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面积约65699.5㎡,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杏鲍菇27250吨,鹿茸菇10200吨,金针菇、双孢菇和草菇共20000吨的生产规模。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出菇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一同排入厂区化粪池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天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通过设置集气装置、排气筒排放等措施,加强拌料粉尘的收集与处理。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灰定期清理后,外卖有机肥厂综合利用;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掏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卖废品收购站;废菌包及废边角料外卖有机肥厂综合利用或作为生物质锅炉原料使用。本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 (五)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