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府办函〔2020〕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做好2020年特色农业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保险种类
特色农业保险种类分为种植业、养殖业和沼气池。其中种植业分为食用菌和蔬菜,养殖业分为育肥猪价格指数、小家畜禽、肉牛和肉羊,沼气池为存量沼气池。
(二)保险品种
1.食用菌保险品种:菌袋保险。
2.蔬菜保险品种:蔬菜种植(含露地种植、简易大棚种植、钢架大棚种植)保险。
3.育肥猪保险品种: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
4.小家畜禽保险品种:肉鸡、肉鸭、肉鹅、蛋鸡、蛋鸭、兔等死亡保险。
5.肉牛肉羊保险品种:肉牛、肉羊保险。
6.沼气池保险品种:燃气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沼气池财产损失保险及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
(三)保险范围
1.食用菌保险范围:全县食用菌种植大户。
2.蔬菜保险范围:全县蔬菜种植大户。
3.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范围:全县区域内年出栏生猪在3000头及以上或饲养能繁母猪在150头及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
4.小家畜禽保险范围:全县区域内肉鸡、肉鸭、肉鹅每批次存栏量200只及以上或年出栏量500只及以上,蛋鸡、蛋鸭年存栏量300只及以上,兔年出栏量200只及以上。
5.肉牛、肉羊保险范围:
(1)肉牛保险范围:全县区域内肉牛存栏量在50头(含)以上的单个养殖场(户)可单独投保;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委会集中组织农户投保的不受规模限制,肉牛畜龄在2周岁(含)以下且体重在50公斤(含)以上。
(2)肉羊保险范围:全县区域内肉羊存栏量在100头(含)以上的单个养殖场(户)可单独投保;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委会集中组织农户投保的不受规模限制,肉羊畜龄在3个月(含)以上5周岁(不含)以下且体重在10公斤(含)以上,非淘汰肉羊。
6.沼气池保险范围:全县区域内所有存量沼气池及用户。
(四)单位保额及保费
1.食用菌保险:菌袋:保额1元/袋,保费率5%,保费0.05元/袋。
2.蔬菜保险:
| 蔬菜大类 | 品种 | 露地种植 | 简易大棚种植 | 钢架大棚种植 | ||||||
| 保额(元/亩) | 费率(%) | 保费(元/亩) | 保额(元/亩) | 费率(%) | 保费(元/亩) | 保额(元/亩) | 费率(%) | 保费(元/亩) | ||
| 叶菜类 | 白菜、芹菜、青菜、生菜、卷心菜、菠菜、莲花白、空心菜、豌豆尖 | 700 | 6% | 42 | 800 | 5% | 40 | 800 | 4% | 32 |
| 莴笋、西兰花、花菜 | 1000 | 6% | 60 | 1100 | 5% | 55 | 1100 | 4% | 44 | |
| 茄果类 | 西红柿、茄子、辣椒 | 1300 | 6% | 78 | 1500 | 5% | 75 | 1500 | 4% | 60 |
| 瓜类 | 冬瓜、黄瓜、丝瓜、西葫芦、南瓜 | 700 | 6% | 42 | 800 | 5% | 40 | 800 | 4% | 32 |
| 苦瓜 | 1300 | 6% | 78 | 1500 | 5% | 75 | 1500 | 4% | 60 | |
| 豆类 | 豇豆、四季豆、豌豆 | 1000 | 6% | 60 | 1100 | 5% | 55 | 1100 | 4% | 44 |
| 扁豆、毛豆 | 700 | 6% | 42 | 800 | 5% | 40 | 800 | 4% | 32 | |
| 葱蒜类 | 大葱、韭菜、韭黄、大蒜、蒜苗、蒜薹、藠头 | 1000 | 6% | 60 | 1100 | 5% | 55 | 1100 | 4% | 44 |
| 根茎类 | 萝卜、大头菜、莲藕、榨菜、棒菜、儿菜 | 700 | 6% | 42 | 800 | 5% | 40 | 800 | 4% | 32 |
| 生姜 | 1100 | 6% | 66 | 1300 | 5% | 65 | 1300 | 4% | 52 | |
| 根茎类 | 食用竹、鱼腥草 | 1000 | 6% | 60 | 1100 | 5% | 55 | 1100 | 4% | 44 |
3.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保额1470元/头,保费率5.3%,保费77.91元/头。
4.小家畜禽保险:
(1)肉鸡、肉鸭保险:保额20元/只,保费率4.5%,保费0.9元/只。
(2)肉鹅保险:保额60元/只,保费率4.5%,保费2.7元/只。
(3)蛋鸡、蛋鸭、兔保险:保额30元/只,保费率4.5%,保费1.35元/只。
5.肉牛、肉羊保险:肉牛保额5000元/头,费率6%,保费300元/头;肉羊保额900元/头,费率6%,保费54元/头。
6.沼气池保险:全县区域内所有存量沼气池及用户共计保费30万元。
(五)保费补贴
1.食用菌保险(菌袋等)、蔬菜保险(蔬菜种植等),小家畜禽保险(肉鸡、肉鸭、肉鹅、蛋鸡、蛋鸭、兔等)保费由县财政补贴60%,种养殖户承担40%。
2.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保费由县财政补贴50%,养殖户承担50%。
3.肉牛、肉羊保险保费由县财政补贴50%,养殖户承担50%。
4.沼气池保险保费由县财政全部承担,约30万元。
(六)保险责任
1.食用菌保险责任。
(1)自然灾害:在保险期间内,由于风灾、暴雨、冰雹、雷电、雪灾、内涝、洪水(政府性蓄洪除外)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损失率达到10%(或保单约定的损失率,损失率限食用菌),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在对风力、雨量的等级认定有争议时,以事故发生当日县级及以上气象部门关于风力、雨量等级的认定为准。保险标的损毁后48小时内,因同一自然灾害导致的保险标的所有损失视为同一事故导致的损失。
(2)意外事故: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爆炸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10%(或保单约定的损失率,损失率限食用菌),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疾病: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病毒类、细菌类、寄生虫类、真菌类等疾病造成保险食用菌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10%(或保单约定的损失率),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蔬菜种植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直接造成露地蔬菜或大棚内蔬菜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及以上的(按照单个大棚内蔬菜计算损失率达到20%及以上的、露地蔬菜以一亩为基础数计算损失率达到20%及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暴雨、洪水(政府性蓄洪除外)、内涝;风灾(6级以上)、雪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建筑物倒塌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当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月度出栏生猪价格(简称"出栏均价")低于保险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保险育肥猪转让或调离约定的饲养地点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按要求办理相应批改手续。保险索赔权随保险育肥猪的所有权转移。
4.小家畜禽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政府性蓄洪除外)、大风、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地震;疾病。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率达到本条款所列标准,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因政府扑杀导致标的死亡的,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单只保险金额×保险标的赔偿比例×死亡数量×(1-免赔率)-每只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死亡数量
每只赔偿金额最高以每只保险金额为限,且不得超过出险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当赔偿金额为负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肉牛保险责任。
(1)疾病责任。牛结核病、牛肺气肿、牛创伤性心包炎、布氏杆菌病、牛气肿疽、牛恶性卡他热、牛轮状病毒感染、牛李氏杆菌病等疾病。
(2)自然灾害。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击、风灾、暴雨、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
(3)意外责任。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肉牛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保险肉牛每头赔偿金额=死亡保险肉牛体重/约定出栏斤数×每头保险金额-免赔金额200元-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死亡保险肉牛体重超过约定出栏斤数的,按约定出栏斤数计算,本保险约定出栏斤数为800斤)。
6.肉羊保险责任。
(1)疾病责任。口蹄疫、布鲁氏杆菌病、小反刍兽疫、传染性胸膜炎、链球菌病、巴氏杆菌病、脑(肝、肺)包虫病、羊猝狙、羊快疫、羊肠毒血症、羊黑疫、沙门氏菌病、李氏杆菌病、产后败血、破伤风、焦虫病、坏死杆菌病、气肿疽、羊痘、炭疽。
(2)自然灾害。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击、暴风、暴雨、冰雹、龙卷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肉羊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保险肉羊每头赔偿金额=死亡保险肉羊体重/约定出栏斤数×每头保险金额-免赔金额100元-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死亡保险肉羊体重超过约定出栏斤数的,按约定出栏斤数计算,本保险约定出栏斤数为100斤)。
(3)意外事故。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7.沼气池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2)意外残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伤残条目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若各项伤残等级不同,保险人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残疾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若有两项以上伤残等级相同,则最多晋升一级后按其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该次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取较高比例残疾保险金者,按较高比例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3)沼气池财产损失保险(仅限沼气池本身)。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火灾、爆炸、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运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
(4)附加沼气池第三者责任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在保险单中载明地点的沼气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将按照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5)因意外事故导致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含)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对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可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方式进行赔付。
| 医疗项目 | 未从其他途径获得给付和补偿 | 已从其他途径获得给付和补偿 | ||
| 免赔额 | 给付比例 | 免赔额 | 给付比例 | |
| 意外门诊医疗 | 人民币100元/次 | 80% | 人民币0元/次 | 85% |
| 意外住院医疗 | 人民币100元/次 | 80% | 人民币0元/次 | 85% |
以上所称"其他途径"是指被保险人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互助基金、保险公司(含本公司)或对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方等途径获得的补偿、赔偿或给付。
(七)保险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适度竞争、平稳有序"的原则,农业保险机构一经选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防止大起大落。2020年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按照2019年确定的不变,锦泰保险蓬溪支公司为我县2020年食用菌、蔬菜、育肥猪价格指数、小家畜禽、肉牛、肉羊、存量沼气池等特色农业保险的承办机构。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蓬溪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确定专人做好该项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种养殖户广泛宣传特色农业保险政策知识。通过大力宣传,使农户体会到参与农业保险是花小钱、保大安的最有效的风险规避方式,切实增强广大农户的参保意识。
(三)强化服务质量。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流程中的投保、报案、受理、核实、理赔等环节工作要求,务必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操作规范,保证查勘快速及时、理赔快捷高效,确保参保群众及时得到补偿,及早恢复生产。
(四)强化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受理保险机构提出的保费补贴资金匹配申请,认真核实保单签订情况,及时划转财政应付保费补贴资金,为特色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保险机构要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五)强化绩效评价。县直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的通知》(川财金〔2014〕58号)精神,建立绩效评价常态化工作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机制、选择保险机构等有机结合,提高业务操作规范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险机构在申报保费匹配资金前10日向牵头部门提出核验申请,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保险品种不低于20%进行抽查。按抽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计算抽查比例,经相关部门确认后,该比例作为本次拨付保险机构保费匹配资金的依据。
(六)强化部门配合。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强化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县农业农村局、县农能局等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按照职责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协助保险机构做好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为承保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县气象局要负责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资料,确保特色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