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5421216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5月1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蓬溪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遂宁市蓬溪县天福镇桥安社区 |
建设单位 | 蓬溪县第三人民医院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21332.93㎡,总建筑面积18958.05㎡,院内新建综合楼、发热门诊部、后勤楼、医废处理间、地下建筑等,同时完善道路、绿地照明、停车场等相关附属工程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项目设立床位160张,主要设置有内科、中医科、外科、儿科、中西结合科、妇科、老年病科、医学检验科(院内检验血常规和尿常规)、公共卫生科等临床科室;不设传染科,不接收传染病人,也不设置动物、生物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医院最大门诊量约272人/d。该报告表不涉及含辐射的各医疗设备的评价。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医院检验废水采用防腐容器单独收集,氢氧化钠或石灰进行酸碱中和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发热门诊单独设置废水收集池收集发热门诊废水,经消毒预处理后,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进行进一步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一级强化处理+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均经天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医院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单元设施加盖板密闭,其上预留排气口,对恶臭气体进行集中收集后引入周围绿化带排放,定期对污水处理站周围喷洒除臭剂;医院大楼定期采取常规消毒,加强自然通风;发电机尾气经自带尾气净化装置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煎药药渣等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未沾染体液等输液袋等可回收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包装好,暂存于医疗废弃物暂存间的专用医疗废物容器中,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经消毒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医废暂存间、隔油池、污水处理站、发电机房(含储油间)防渗系数<10-10cm>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