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19〕20 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蓬溪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