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蓬溪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我局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为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为具体组织实施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依法决策
1.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市局委托执法权限,同步调整责任清单,做到执法有理有据。二是结合我县实际,搭建了与自然资源、应急、农业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框架,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奠定基础。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案件审理委员会机制,加强执法内部监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2.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要求、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多次征求各股室、各直属单位、法律顾问的修改意见,召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2023年度无需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成立了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法制审核委员会,坚持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审查和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依法行政专家咨询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降低执法风险。
4.积极制定法治账图。根据《蓬溪县全面推广“法治账图”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蓬溪生态环境局法治账图,明确领导及股室职能职责,岗位权责清晰,利于法治工作稳步开展。
(三)严格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
1.强化执法队伍。我局现共有执法资格人员27人,其中2023年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人数8名,8名均通过考试,所有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实行一职一岗一证管理制度,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从事现场执法工作时环境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出示四川省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规范执法。
2.坚持严格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许可备案等制度,真正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内容合法化。二是坚持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加强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重点对大气污染、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涉废危化品、重金属、危险废物等方面进行环境监管巡查。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制作《现场检查记录》8份、《调查询问笔录》调查笔录9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3件。
3.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一是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排污许可证动态管理,2023年,完成16个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指导完成网上备案登记表100余个,核发排污许可证4家、质量审核83家、排污登记45家,督促83家企业提交执行报告。二是加强网上备案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上登记表备案信息管理,统计备案建设项目情况,及时将完成备案的建设项目信息移交到执法大队纳入日常监管。
4.落实行政裁量权有关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通知》为依据,以国家水、气、声、固废等方面的环保法律法规为支撑,严格执行《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按照“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完善”原则,依照实施方案和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对行政自由裁量的范围、条件、简化程序、公开要素、配套监督和规范执行加以落实。
5.认真自查自纠。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自查工作,对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做到了主体认定准确、处罚权限适当、依据引用合法、程序严格规范,有关执法案卷接受了县司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评查,并对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落实。
(四)强化监督,维护权益
1.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及公开制度。我局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管理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按规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进展,充分保障了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提高了公众参与度,强化了社会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水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3年在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3条;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等环保政务信息51条。
2.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和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开展汽车尾气专项抽检、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专项整治、环境安全隐患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2023年,我局转接办理12345政府热线235件,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平台举报件17件,其他转办件22件,处理率、回复率100%,切实维护了广大民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未出现因环境问题群众去京、去省上访事件。
(五)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1.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党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二是积极开展会前学法,利用党组会、局务会和干部职工大会等开展会前学法活动,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重点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2023年全局参加学法考法人数38名,均已通过考试。同时组织执法人员、业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专题培训,增强业务知识,推进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2.切实加强法治宣传。一是结合日常检查,通过典型案例,加大对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二是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宪法日活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制作发放浅显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加强法制宣传。
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平时注重统筹部署、组织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
(一)学法学理“齐步走”。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既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又适时穿插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学习。在学习形式和方法上,坚持集中学习,鼓励自学,适时组织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普法效果。
(二)学法用法“并排走”。深刻领会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注重学习转化,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等开展会前学法,督促全体职工通过学法考法平台学法并进行考试,牵头部署蓬溪生态环境局法治账图制定工作,组织召开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讨论会等,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教育,推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三、存在不足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在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审批人员环保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乡镇(园区)环境保护机构未充分发挥作用,基层环保办人员普遍存在兼职情况,导致对一些非规模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等环境监管力度不够。三是企业环保和法律意识不强,新标准新规定学习主动性不强,仍存在“重经济、轻环保”的思想。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将持续通过会前学法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培训力度,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各类新法,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程序建设。执法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并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企业环境知识和法律知识普及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利用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