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川财规【2022】15号)转发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川财规【2022】15号)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