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288/2019-00211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文       号:蓬民函〔2019〕116号
  • 成文日期: 2019-11-21
  • 发布日期: 2019-11-21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民政局关于拨付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 发布时间:2019-11-2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普安街道办事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临时救助资金中拨付25万元(详见拨付表),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希严格按照《蓬溪县“1+8+N”社会救助办法(2018年修订版)》和《蓬溪县财政局 蓬溪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事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管好用好此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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