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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10-1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的

公  告

 
 
  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8年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7月5日(星期四)15:00-18: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1402房间(具体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  

  四、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8年上半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标准证件照片1张)、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 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者学生证上未详细载明专业、学制等情况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制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社工人才百人” 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新就业的企事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面试有关注意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同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电话:0825—5866010、5866011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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