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43X/2020-0002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县卫健局
  •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0-03-03
  • 发布日期: 2020-03-03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院感管理和前期督导整改落实等工作督查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 发布时间:2020-03-0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直医疗机构,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

  为深刻汲取北京两家医院院感事件惨痛教训,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在医疗机构内传播风险,坚决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护好爱护好医务人员。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院感管理和前期督导整改落实等工作督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 年 2 月 26 日起。

  二、督查内容

  (一)医院流程再造、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整改;

  (二)医院院感管理和医务人员防护;

  (三)医疗废物和废水管理;

  (四)消毒隔离管理;

  (五)医护人员培训情况;

  (六)个体诊所及村卫生室关停情况;

  (七)外出务工人员免费健康服务开展情况。

  县人民医院和县妇计中心根据以上前五条督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于 2 月 27 日 15:00 前将自查自纠书面报告报送局医政药政管理股。

  三、督查分组

  第一业务组组长:任虹静;

  联络员:何 强;

  成员:杨邦倪、黄宣芳。

  负责督查博裕、恒道、东罐、蓬南、群利、农兴、三凤、荷叶、金龙、任隆、黄泥、高升、高坪、金桥、吉祥、群力、大石、宝梵、鸣凤、吉星。

  第二业务组组长:胡 玲;

  联络员:龚彦兵;

  成员:邱 林、陶街华。

  负责督查安科、天仁、长江、仁心、康宁、赤城、新会、下东、文井、罗戈、新星、槐花、板桥、新胜、明月、回水、天福、红江、常乐。

  四、工作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督查指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最迟于次日 10:00 前将整改情况(盖章后拍照)报局医政股邮箱(pxhyd-733@163.com),联系电话: 0825-5394749。

 蓬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0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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