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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水利局四项措施优化水生态环境

来源:蓬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6-04 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针对当前蓬溪涉水环境问题,蓬溪县水利局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加强水利监督执法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水利行业监管,大力整治各类涉水突出问题,维护河湖正常水事秩序和良好水生态环境。

一是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推进河长湖长制“有名”“有实”的第一抓手,进一步改善河湖面貌。并督促乡镇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

二是强化水生态修复工作,保护河湖岸线。全面启动实施蓬溪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沿河流、水库的界桩和告示牌已全部完成安装,正在开展最后14条河流和水库的相关数据进入省河长制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已完成金龙溪、金凤溪、吉安河、梁家沟河的编制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快涉水河道治理项目推进力度,积极推进芝溪河明月、回水、吉祥和涪江拦门壕堤防建设,有力保护河道岸线。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保护水生态环境。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执法,对黑龙凼水库库区开展了禁渔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同时对涪江岸线违法侵占河道、阻碍河道行洪、采砂等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影响河道行洪行为进行了执法督查。

四是开展丈河行动,排查入河排污口。及时下发“脚步丈量家乡河、绿水浸润邻里心”丈河行动实施方案,从5月起,全县、乡、村三级河长,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河长制工作相关人员对全县所有设立了河长的河流开展“丈河行动”,重点排查入河排污口,将所有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口子纳入排查范围,做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 截至6月3日,开展丈河行动的县级河长23人,县级河长发现问题97个,涉及6条河流,6个水库,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并交办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镇级河长83人、村级河长212人,发现问题1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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