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四川省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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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8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1
第四部分 附件 14
第五部分 附表 2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2.统筹指导全县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3.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4.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承办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协调推动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调查研究相关重大问题。
5.指导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6.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指导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协调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3.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36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为2024年新成立部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3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8万元,占78.67%;项目支出17.78万元,占21.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3.3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36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新成立。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36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新成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4万元,占82.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万元,占8.11%;卫生健康支出2.38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5.28万元,占6.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7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1.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新成立。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88万元,占80.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19.27%。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88万元,100%。主要原因是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新成立。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公务用车下乡调研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志愿服务活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新成立。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次,共计支出0.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合江县委社会工作部交流学习基层治理工作接待费900元,安居区委社会工作部交流学习乡村治理“一长五联+积分制”工作接待费120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7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8.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县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新成立。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共有车辆0辆(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调配1辆使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项目(项目名称)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开办经费和县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开办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为:该项目有效保障了新成立县委社会工作部日常运转,有序有效承接职能、履职尽责,全面开展好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县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综述为:该项目切实保障了县社会治理中心水、电、网络、物业等日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开办经费项目:为保障新成立县委社会工作部日常运转,有序有效承接职能、履职尽责,全面开展好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的项目。
14.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为保障县社会治理中心水、电、网络、物业等日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项目。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
(开办经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部对2024年开办经费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新成立县委社会工作部日常运转,有序有效承接职能、履职尽责,全面开展好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在部门成立初期特申请开办经费项目。
(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根据中共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解决县委社会工作部开办经费的请示》领导批示精神,项目2024年总金额20万元。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资金。截至2024年底,使用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用于临时办公场所规整、办公设备租赁及办公用品购买,开展“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人民信访工作等。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办经费项目用于顺利开展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用于临时办公场所规整、办公设备租赁及办公用品购买,开展“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人民信访工作等。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
实施单位: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
2、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指标体系框架设计,该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框架分为2大类,由6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17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数据来源于政策文件、财务软件等。
通用指标(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占20%权重分,主要考察项目设立必要性、实施可行性、合规合理性等内容。
个性指标(产出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占80%权重分,主要考察项目社区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情况,两企三新”点位打造情况,各指标完成及时性,机构正常运转情况,全县基层治理工作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3、评价方法
(1)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
(2)缺(错)项扣分法。按照要求所具备的事项计算,全部具备得满分,缺少一项扣X分。
(3)是否评分法。适用于合规性等正反判断指标,正向满分,反向0分。
(4)比率分值法。对存在连续性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保障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成立以来的日常工作运转及职能职责的有效开展,绩效指标均完成既定任务目标,自评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程序严密性。开办经费项目设立依据为根据《中共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解决县委社会工作部开办经费的请示》领导批示精神和三定方案,项目设立与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不存在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规划合理。开办经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一致。
3.结果符合。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完成项目既定的规划计划目标。
4.目标制定。制定了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目标有悖于实际的情况,不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情况,不存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未及时动态调整的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分配合理。资金分配上,开办经费项目资金用于临时办公地点场所规整、办公设备租赁及办公用品购买,开展“两企三新”党建、新就业群体关心关爱、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等社会工作职能职责相关费用,资金分配合理。
2.使用合规。资金使用上,相关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同时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执行有效。开办经费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有效。
4.项目完成。县委社会工作部成立后的日常运转,先后承办遂宁市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现场推进会、第四期遂宁社会工作大讲堂等会议活动,成立蓬溪县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持续推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细化任务60条、任务事项151个,初步建立村(社区)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理顺权责关系,建立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群利镇印花村村规民约入选川渝首批优秀案例。在全市率先制定印发《乡镇(街道、园区)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启动普安街道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充分保障了县委社会工作部高水平起步,高效履职尽责。
5.资金结余。开办经费项目存在资金结余0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完成数量。截至2024年12月底,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在编人员9人,机构正常运转,高效开展各项工作,开展社区干部能力提升培训1次。
2.完成质量。截至2024年12月底各项工作均正常开展。
3.完成时效。满足预算范围1年时间。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新成立社会工作部门知晓度,促进全县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2.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85%。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附表: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中共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6月14日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125T000012313572-开办经费 | |||||||||
主管部门 | 县社工部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国共产党蓬溪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新部门成立单位日常运转,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两企三新”,基层治理及基层政权,志愿服务,社工人才队伍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 临时办公场所规整、办公设备租赁及办公用品购买,开展“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人民信访工作等。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0.00 | 17.49 | 87.45%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0.00 | 17.49 | 87.45%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区干部能力提升培训 | ≥ | 1 | 次 | 1 | 10 | 10 | ||
“两企三新”点位打造 | ≥ | 1 | 个 | 1 | 10 | 10 | ||||
机构运转人数 | ≥ | 8 | 人 | 9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各指标开展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机构正常运转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 | 3 | 年 | 1 | 5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县社会治理工作 | 定性 | 好 | 好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工作满意度 | ≥ | 80 | % | 8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成本 | = | 20 | 万元 | 20 | 10 | 8 | ||
合计 | 100 | 98 | ||||||||
评价结论 | 结合自评情况,开办经费项目自评总分100分,保障新成立部门日常运转,职能职责有效开展,推进全县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中共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
(县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经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蓬财绩〔2025〕4号)文件要求,我部对2024县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县社会治理中心水、电、网络、物业等日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申请县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经费项目。
(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根据中共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解决县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经费的请示》领导批示精神,项目2024年总金额20万元。资金来源于县级财政资金。截至2024年底,使用资金2861.01元,主要用于县社会治理中心电费支付,197138.99元由县财政收回。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办经费项目用于县社会治理中心电费支付等。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
实施单位: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
2、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指标体系框架设计,该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框架分为2大类,由6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17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数据来源于政策文件、财务软件等。
通用指标(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占20%权重分,主要考察项目设立必要性、实施可行性、合规合理性等内容。
个性指标(产出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占80%权重分,主要考察项目安保人员、导办人员、保洁人员、车位租赁、县社会治理中心正常运转率、全县社会治理水平、县社会治理中心人员满意度等。
3、评价方法
(1)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
(2)缺(错)项扣分法。按照要求所具备的事项计算,全部具备得满分,缺少一项扣X分。
(3)是否评分法。适用于合规性等正反判断指标,正向满分,反向0分。
(4)比率分值法。对存在连续性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保障县社会治理中心物业人员、车辆租赁、日常水、电、物业等后勤保障。自评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程序严密性。开办经费项目设立依据为根据中共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解决县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经费的请示》领导批示精神和三定方案,项目设立与实际需求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不存在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规划合理。县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一致。
3.结果符合。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完成项目既定的规划计划目标。
4.目标制定。制定了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存在目标有悖于实际的情况,不存在难以操作、无法落地、执行不畅的情况,不存在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未及时动态调整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分配合理。资金分配上,县社会治理中心物业人员、车辆租赁、日常水、电、物业等后勤保障相关费用,资金分配合理。
2.使用合规。资金使用上,相关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同时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执行有效。县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经费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有效。
4.项目完成。保障县社会治理中心电费2861.01元,其余县财政收回指标。
5.资金结余。项目资金县财政收回197138.99元,项目存在资金结余0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完成数量。支付县社会治理中心电费2861.01元。其余由县财政收回。
2.完成质量。截至2024年12月底各项工作均正常开展。
3.完成时效。满足预算范围1年时间。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一定程度保障了县社会治理中心的日常运转。
2.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85%。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附表: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中共蓬溪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6月14日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2125T000013104180-2024县社会治理中心运行经费 | |||||||||
主管部门 | 县社工部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国共产党蓬溪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县社会治理中心水、电、网络、物业等日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0.00 | 0.29 | 1.43%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0.00 | 0.29 | 1.43%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保人员 | = | 2 | 人 | 2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导办人员 | = | 2 | 人 | 2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洁人员 | = | 2 | 人 | 2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车位租赁 | ≤ | 30 | 个 | 4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物业人员到位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县社会治理中心正常运转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县社会治理水平 | 定性 | 逐步提高 | 提高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县社会治理中心人员满意度 | ≥ | 80 | % | 85 | 5 | 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县社会治理中心部分运行成本 | = | 20 | 万元 | 0.29 | 5 | 0 | ||
、合计 | 100 | 95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总分为96分,一定程度保障了县社会治理中心日常运转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