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5421216
地 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3月5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一、 | |
项目名称 | 取暖器及电风扇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经开区上游片区 |
建设单位 | 蓬溪川庆电器有限公司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启明星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购买鑫和产业园已建标准厂房 4530 平方米,主要设置组装流水线、自动螺丝机、电批、电烙铁、空压机、测试机、注塑机等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生产电取暖器10万台/年、电风扇10万台/年。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蓬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产冷却水等,经循环冷却水池(4m3)冷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离地15m达标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物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部门;不良格品及废边角料破碎后返回生产;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措施。 |
二、 | |
项目名称 | 美佳友环保型塑粉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经开区上游片区 |
建设单位 | 四川美佳友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启明星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园区现有标准厂房4000平方米,主要设置混料机、挤出机、压片机、 磨粉机、空压机、冷却塔、冰水机等设施设备,建设热固性粉末涂料生产设施一处,项目建成后具备生产热固性塑粉2000t/a的生产能力。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和优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的防治措施。加强营运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做好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蓬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磨粉机及挤出机间接冷却水经冰水机或冷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投料/混合粉尘,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离地15m达标排放;磨粉粉尘,磨粉机自带旋风+脉冲除尘收集器+汇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离地15m达标排放;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离地15m达标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部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相应的环境应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