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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这么办理!

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4-07 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门诊费用报销包括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居民两病、门诊特殊疾病。一是即时结算,即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按照“三个目录”及相关报销政策予以联网即时结算。二是不能办理即时结算的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报销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3)门急诊费用清单(原件);(4)处方底方(原件);(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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