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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7号)

来源:书乡蓬溪 发布时间:2022-04-26 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7号)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加之“五一”假期将至,上海市有序开放社会面人员流动,我县“外防输入”压力增大,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立完善台账。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要以村(社区)为单位,以户籍为依托,加强主动摸排,于29日前建立完善户籍在当地辖区,现在外居住、工作、学习等人员信息台账,台账应包含人员姓名、家属姓名、现在外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外人员的亲戚、朋友要积极协助村(社区)干部,主动报告完善人员信息。

二、自觉主动报备。省外来(返)蓬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等如实申报登记旅居史等相关情况,到蓬后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三、严格落地查验。即日起,所有省外来(返)蓬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

四、严格闭环管理。高速公路出口等交通服务站设置省外来(返)蓬车辆出站专用通道,对上海或其他A类重点地区来(返)蓬人员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五、严格隔离监测。即日起,对有上海或其他A类重点地区旅居史来(返)蓬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其中解除集中隔离时采取双采双检,并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同时核酸检测阴性。

六、强化场所管控。交通场站、餐饮、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以及民宿、网约房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健康码、场所码、行程卡查验,发现行程卡有A类、B类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村(社区)报告,如有上海或其他A类地区旅居史人员,应就地管控、等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七、加强个人防护。所有来(返)蓬人员自觉加强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滞留、不扎堆、不聚集,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扫码、登记、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八、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从A类、B类重点地区来(返)蓬未报备人员的,乡镇(街道、经开区)可给予举报人A类重点地区1000元/人、B类重点地区500元/人的现金奖励。多个举报人举报同一对象的,首位举报人获得奖励,乡镇(街道、经开区)应对其他举报人给予充分肯定,并回复举报信息核查情况。

九、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报备、隐瞒行程和密切接触史,不履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检验检疫等个人责任,在高速服务区换乘、提前下车、交换驾驶、使用多个手机等故意逃避“入川即检”的,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并承担因此造成他人隔离等一切费用。涉及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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