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众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营运补助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川财建〔2021〕346号文件的通知,两厅下达2021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30万元,用于蓬溪县新能源公交车辆2021年运营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支付2021年蓬溪县众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车辆运营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该项目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辆节能减排,车辆维护、维修及充电。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川财建[2021]346号文件,省财政厅和省交运厅补助我县2021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3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四川省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分配表,我司共有公交车4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0辆,2021年运营补助30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于2021年12月到本级财政。
3、资金使用。按照资金使用方案,我司已支付新能源公交车维护、维修及充电经费3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新能源公交车辆运营补贴实行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蓬溪县众创公交公司按要求向县财政申报,蓬溪县众创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新能源公交车辆运营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公交公司,用于支付新能源公交车运营经费。
(二)项目监管情况。县交运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共同对资金使用审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蓬溪县新能源公交车辆2021年运营补助项目完成上级下达任务,资金使用合理、规范,节资方面成效显著。
(二)项目效益情况。蓬溪县众创公交公司新能源公交车2021年运营里程56.55万公里,乘客周转量220万人次,人民群众新能源公交出行满意度达98%以上。该项目的实施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节能减排起到了显著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