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 相关部门对重大项目选择性“失明”。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开工建设,重大项目未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开工建设。 |
责任单位 | 县发展改革局、蓬溪生态环境局 |
责 任 人 | 赵均 陈志 |
联系电话 | 13808263567 0825-5421178 |
整改目标 | 完善相关审批手续,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
整改措施 | 1.2024年9月底前,对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建立清单台账。 2.2024年12月底前,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加强重点项目监管,严肃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会同行政审批局,对2021至2024年以来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 2.持续加强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排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