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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08 10: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 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1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1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统筹部署,把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及局党组书记的表态发言以党内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党支部组织学习。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清平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办,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事务工作。

(二)迅速动员部署

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县市场监管局党组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并制发了《中共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三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分解为3个方面、9项整改任务、37条具体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立了问题整改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

(三)强化思想认识

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带头抓好整改落实,亲自主持研究整改方案;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强化整改指导;各责任股室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力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对照检查、主动认领、深入查摆自身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进行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指明整改的方向。在问题整改工作中,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汇报、全面跟进,亲自部署落实、协调督办,掌握整改工作情况,确保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全力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治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重要会议精神传达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问题,先后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全局干部职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针对“以文件落实工作情况突出。历年多次牵头的专项检查工作,只有转发上级文件,印发本单位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汇报总结,未见其他具体落实的佐证资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的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二是已将2020年散装白酒专项治理行动的资料及时归档;三是将认真组织开展省、市安排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基层所开展整治,做到每个专项整治有部署、总结和佐证材料(图片和检查资料),所有材料及时归档,建章立制,完善工作流程,突出绩效管理;四是在制定的药械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将各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资料报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完成情况:一、二项已完成整改;三、四项将长期坚持。

(3)针对“造假成风”的问题。

1. 资料图片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深刻剖析,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今后重视每一个工作细节,让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问卷资料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担当,对工作履职不力、工作落实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事业心;二是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双心”创建业务指导,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工作数据造假,自相矛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担当;二是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每项专项整治有安排,有部署,有总结和佐证材料(图片和检查资料),如实报送相关工作总结;三是把好报送资料审查关,认真审核各单位和各基层所报送的专项整治等工作材料,杜绝再次出现材料内容雷同、数据完全相同等问题;四是加强对基层所开展专项检查的指导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二)履行职能职责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落实方面

(4)针对“局党组未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的问题

1.工作抓落实和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正确认识县情和考核量化指标;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知识产权知识宣传,强化知识产权知识培训;三是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政策,激励企业创新创造;四是开展“双心”创建工作的可行性调研,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五是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六是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奖惩分明,杜绝“你好我好大家好”现象再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2020年,经过添措施,强实效,我县营商环境考核量化指标中涉及知识产权的4个指标,总得分值2.504分,与射洪市、遂宁经开区并列全市第一位。

2.监督管理职责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该信访件涉及的《商品混凝土经营权出让合同》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要求问题已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进行整改;二是以春雷行动为契机,开展“知识产权护航”“价格乱象整治”“虚假广告执法”等专项执法工作,凝力化解了市场难点堵点问题,提升了专项执法能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三是积极配合市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3月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已根据实际工作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修改了2件,废止6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风险防控意识弱,廉政谈话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新任中层干部任前谈话,加强中层干部廉政教育,增强干部风险防控意识。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适时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约谈提醒、警示教育,梳理廉政风险点、局机关纪委加强督查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有差距”的问题

1.2019年局党组对“放管服”研究过少

整改情况:高度重视问题,已将“贯彻落实一网通办”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规则”纳入局党组讨论议题,认真研究部署我局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价格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价格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力度,强化了价格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亿联已按规定向终端用户公开公示电费计算方式和结果及定期清算等信息;三是亿联已从2020年7月至今每月终端用户用电按政策清算,将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了终端用户;四是在学生处收取了校方责任险(10元)的学校已退还家长;五是联合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建立了收费备案、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学校的收费;六是对部分民办学校召开了行政集中约谈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日常监管不到位,省市检查、企业举报发现大量问题线索。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做到落实、落地、落人,监管到位;二是加强指导辖区所对重点领域广告进行日常监管和专项监测,强化执法人员对广告监管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及时处理;三是指导办案机构进一步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四是在严格依法执法的同时加强对广告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指导,提醒其高度重视广告用词规范合法、内容保持底线,督促其提高自律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从源头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五是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沟通,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加强商标使用、保护的宣传,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六是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七是开展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八是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快检工作,对涉嫌食品质量安全的依法严厉打击;九是加强入网餐饮单位线下检查,将证照作为检查要点列入检查范围;十是加强线上检查,利用专业网络平台对入网餐饮单位情况进行抽查,对网络监测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不符合入网条件的餐饮单位坚决给与取缔;十一是加强对网络平台经营者监管,利用多种方式对网络平台经营者进行培训,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6)针对“依法行政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涉嫌依法行政乱作为,适用法律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整理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书籍供办案人员学习、使用;二是组织办案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学习执法办案流程、适用法律、处罚条款、文书使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将培训资料形成ppt文件,培训资料共享工作群,便于办案人员加强学习,学以致用;三是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核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法定程序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各组相关文件,从思想上重视此项工作;二是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办案,及时整理案件,收集资料、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完善审批手续并随时装订备查,做到手续完备、逻辑合理。①姚必为罚款3万元余下的1.5万元于2017年12月20日入库开具罚款收据入账,由于办案人员未及时将票据装入案卷后遗失,经财务查账,已将入账的发票复印后装入案卷。②严格按照规定的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办案,及时整理案件,收集资料、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完善审批手续并随时装订备查,做到手续完备、逻辑合理。通过对2020年案件清理,所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③银行缴款书只作为当事人到银行缴款后到局财务换取正式罚没收据的依据,从2021年开始,案卷里只粘贴财政部门的罚没收据,不再粘贴银行缴款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重罚款轻整改,部分案件未体现当事人改正、停止违法的行为是否履行到位。

整改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3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当事人的行政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规定,我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均要求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律和相关法规对是否需要另外书面通知其整改内容、整改要求、整改结果和复查未作规定,今后在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后,由监管所加强日常监管和行政指导以及宣传,提高经营者管理意识和主体责任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执法工作不严谨,表述不规范,案卷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法治培训,要求各办案机构及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执法文书使用,通过说理式文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二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制发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规则,加强重大案件司法备案,切实提升案件质量;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听取律师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7)针对“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接受社会监督不够”的问题。

1.信用信息采集不精准,公示准确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针对上级反馈的错误数据,在上级要求的时限内全部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我局于2021年1月25日出台了《蓬溪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信用信息录入、公示、报送的通知》,通知对信用信息公示的准确性进行了再次要求和强调;三是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极端重视信息准确性,对录入信息要采取反复核对、多人核对等措施,同时对录入错误的信息,要及时修改、更正,避免产生严重影响。四是县局网信股负责指导各部门提高信用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不定时抽查。

完成情况:第一、二项已完成整改,第三、四项需长期坚持。

2.处罚信息公开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将2020年所有未在遂宁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补录并公示;二是我局于2021年1月25出台了《蓬溪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信用信息录入、公示、报送的通知》,通知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具体要求、考核要求和报送要求做出了规范和强调;三是要求各办案机构应当严格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 ”的原则及时准确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四是各相关股室、队、所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行政处罚信息台帐,县局网信股将逐一对照查询公示情况,按规定对本局相关股室、队、所进行考核,并于每月10日前对各相关股室、队、所的社会信用信息录入公示情况进行通报。

完成情况:第一、二项已完成整改,第三、四项需长期坚持。

3.政务公开信息有误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对上传到四川政务服务网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材料,并立即联系省局对上传材料给予修正;二是加大政务系统操作培训力度。组织分局和基层所窗口人员轮流到法规股进行“一对一”录入操作培训。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指导不到位,企业“网上年报”质量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0年对2019年度年报公示数据异常企业双随机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11户企业,已全部责令整改,其中10户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完毕,1户未整改的企业已按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二是对市场主体加大年报宣传、指导力度。要按照年报工作从“量”到“质”转变的工作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指导市场主体正确年报(市局门户网站已发布《年报教程》)和防止年报报送不及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上。截至目前,已发出宣传资料15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17109条,各基层所工作人员继续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等方式,深入到园区、社区、乡镇、门店进行上门指导、宣传;三是利用省局“大数据监管和服务平台”筛查出来的数据异常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点对点宣传、核查比对,切实提升年报质量。

完成情况:第一项已完成整改,第二、三项需长期坚持。

(8)针对“责任担当不够,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

1.12345政府热线办理情况涉嫌造假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担当,对工作履职不力、工作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的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责任心;二是加强对《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2.“最多跑一次路”改革有差距

整改情况:利用局公众号、审批大厅宣传栏、发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宣传机构改革后企业档案查询相关事项,避免群众因机构改革分工导致两个单位来回跑路现象发生。基层所加强企业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现场环节,及时核查,核查结果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推送行政审批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3.服务企业意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主动联系、服务企业,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引导企业落实“首席质量官”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与市局沟通联系,做好“首席质量官”培训推进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4.“一会两站”建设不力,无法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布局、优化设置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投诉站。2020年,在赤诚大酒店、百佳超级购物中心等地规范设置了33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在红海景区、蓬溪亿联亿城商贸有限公司等地设置了6个ODR(在线纠纷调解)投诉站,确保纠纷解决在源头;二是加强对投诉站和维权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5.对营商环境与法治之间的关系认识有较大偏差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会议,加深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深化干部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所在行业和领域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

(9)针对“县委巡察发现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四川省有限广电网络公司蓬溪分公司发布的电视开机广告进行了专项重点监测,监测结果是蓬溪电视开机频道已经停播有夸大宣传内容的药品广告,目前该频道转播的是“川网导视”节目,未自行播放广告;二是对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蓬溪分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约谈。再次要求该公司在今后的广告经营中,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广告发布者的法定义务,加强广告审核人员业务培训,在广告审查中把好关,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广告证明文件进行核实与审验,严格做好广告自律审查。今后我局会继续对电视开机广告进行重点监测,绝不允许出现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否则将依法进行严处;三是加强指导辖区所对重点领域广告进行日常监管和专项监测,强化执法人员对广告监管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及时处理;四是指导办案机构进一步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五是在严格依法执法的同时加强对广告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指导,提醒其高度重视广告用词规范合法、内容保持底线,督促其提高自律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从源头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完成情况:第一、二项已完成整改,第三、四、五项需长期坚持。

三、强化政治担当,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在下步工作中,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将坚持把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紧盯整改重点,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巩固和深化专项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队伍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四个意识”作为政治标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令畅通,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中。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把落实整改措施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解决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一抓到底;对整改难度大、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人,持续有序推进。不断建立健全、细化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思想理念;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不搞变通,不降标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深化巩固巡察成果
    始终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纪律刚性约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相统一,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切实巩固成果;对仍需一段时间整改完成的问题,保持定力、持之以恒、跟踪督查、一抓到底、长期坚持。持续抓好“放管服”改革,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市场监管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5-5390730;邮政地址蓬溪县赤城镇玉泉街109号;电子邮箱79408093@qq.com。

 

中共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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