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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2021年直达资金分配方案

来源:蓬溪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10 16:4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直达资金范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精神,为继续落实对“六稳”、“六保”重点任务保障力度,2021年省财政厅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25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整体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同时,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等7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以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提取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等2项资金实行参照直达管理。

二、直达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蓬溪县财政局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严格按照财政支出保障序列,优先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三、直达资金分配方案

今年,蓬溪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133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736万元,两项合计22066万元,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进行全程监控。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保工资支出6283.35万元,为人员经费。

(二)保民生支出 6907.6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49.44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助780万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339.5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47.23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343.14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行费87.5万元,公交公司运营补助16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332.8万元,市政、园林、环卫三所运行经费2000万元,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68万元。

(三)产业发展支出8875万元,为支持企业和产业发展资金。

蓬溪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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