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3-06 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县委、县政府:

2024年,蓬溪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单位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我单位在推进法治单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们明确了全面的法治建设目标,我们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的系统性和连贯性,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一)开展审计普法,加强审计执法宣传教育

1.认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审计干部职工参与审计大讲堂、集中整训、业务培训、实战培训、网络学习培训和县组织的普法学习、专项培训等,鼓励业务人员参与审计职称考试,在强化学习中提升队伍能力。

2.强化审计执法能力学习提升。坚持开好审计业务会和开展审计质量检查,通过审计现场探讨、审计业务研讨、典型审计案例学习和审计档案资料互查互纠等,不断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在审计实践中提升队伍能力。加强审计业务管理,建立健全审计审理机制,注重审计审理人员培养锻炼,在审计审理检查规范中提升队伍能力。

(二)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的“三统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开发布、定期清理制度。

2.加强公开公示。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程序,将依法可公开的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让更多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权力运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推进有关职能部门管好钱、用好权,同时检验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审计透明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更好地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审计法制化进程。

3.严格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在审计实施中,从审计程序、审计取证、审计定性、审计处理等进行严格把关,通过层层审核,确保审计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不断优化审计方式方法,把审计质量控制贯穿于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处理各环节,做到每个审计项目的审前调查充分清楚、审计方案具体细致,审计建议科学合理,案卷管理完善规范。

(三)坚持遵纪守法,始终自觉规范审计行为。

1.我单位人员在工作始终坚持遵纪守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好职责内的基本义务,在工作中始终牢记国家审计准则,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要求,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保持廉洁自律意识,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的职业准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守秘密制度,维护好审计的权威性。

2.我单位人员在生活中带头遵法守纪,自觉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一年来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和现象,时刻保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解决矛盾,任何情况下都不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争做知法懂法守法模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单位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治建设工作专业力量投入较为薄弱

今年以来,我局对于全面法治建设的宣传力度较往年有所提升,宣传人员也有所增加,但普法宣传的专业力量仍然薄弱。主要原因是对全局审计法治建设的系统规划还不够深入,审计人员和资源的薄弱与审计任务日益繁重的矛盾比较突出,全面依法治县的建设工作力量投入较少。

(二)部分审计工作人员法治理念和思维方式有待提高

在审计工作中,部分审计人员存在一定的思维局限性,在实际工作中对于部分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于新时代法治工作的新要求的了解和审计人员专业知识储备相对不足,依法审计和风险防范能力有待提高。

三、本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单位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推动法治单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并亲自部署和督导。明确了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一责任人加强了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定期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在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法治文化建设的推进方面,主要负责人多次进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第一责任人的积极推动和示范引领,2024年我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显著提升,依法办事、依规操作已成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为。单位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运营效率显著提高,为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单位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单位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单位建设,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1.遵循合法、准确、全面及时、主动的原则,通过本级人民政府网站及本单位办公区域公示栏等方式,依法向社会公示审计局工作动态。审计人员在外出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时,出示执法证件,出具审计通知书,依法实施审计。

2.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呈报年度审计报告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其他需报告事项,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接受人大监督,按照要求部署,向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报告有关情况。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1.严格审计项目计划执行,依法实施审计监督,严格按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和工作实际,编制、执行、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2.按程序依法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结果文书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符合审计准则要求。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蓬溪县审计局始终将审计质量视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完善和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在审计实施中,从审计程序、审计取证、审计定性、审计处理等进行严格把关,对审计报告反映的事实、处理依据严格审理审核,严格审计质量管理,确保审计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通过审计现场探讨、审计业务研讨、典型审计案例学习、审计档案资料检查和学习讨论上级审计质量检查结果情况等,举一反三、对照整改,在审计实践中不断提升队伍能力,推动审计人员执法水平提升,增强执法能力。

通过以上举措,我们期望在进一步提升单位的法治水平,增强全体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蓬溪县审计局

2025年2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