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宁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蓬溪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刻认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的有效举措,按照调整后的年度监测收入标准和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排查返贫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组织力量
全体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
三、时间安排
6月3日前,全镇完成集中排查工作并完成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更新、完善、清洗等工作;以正式文件书面向县乡村振兴局上报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总结。
四、排查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镇级统筹组织驻村工作队、镇村干部、风险排查员等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6800元),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
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扣减刚性支出或收入大幅缩减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存在辍学失学现象。三看医疗保障情况,看是否有基本医疗保障,是否有大病、慢性病患者,扣除家庭年度医疗自付费用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四看住房安全情况,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需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五看饮水安全情况,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由监测联系人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超过当年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三看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点是否已经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由监测联系人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一看帮扶措施是否制定,帮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只制定了兜底保障措施。二看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三看帮扶成效如何,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由村“两委”负责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和行政村。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由镇乡村振兴业务人员负责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监测对象基础信息,指导监测联系人对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一是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由镇乡村振兴办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人员组织、部门参与、过程管控、结果认定、帮扶补短等重要内容,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县级部门筛查。由乡村振兴办负责收集县级部门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反馈至各村(社区)。1.监测对象;2.2020年度脱贫户;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单人户;4.2020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5.重度残疾人和2020年以来新致残家庭;6.部门筛查发现存在风险的其他农户。
(三)村级调查研判。村级召集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一户一户地分析研判,梳理下列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并上报镇乡村振兴办。1.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的农户;2.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3.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5.村级会商需要入户核查的其他农户。
(四)开展入户核查。镇乡村振兴办收集汇总县、村两级反馈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后,形成分村入户核查名单,统筹组织力量至少两人一组开展入户核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对于监测对象,除排查风险稳定消除情况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外,还要核实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基础信息。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五)识别认定新增。按照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7000元),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收入支出计算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六)信息采集录入。镇乡村振兴办完成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返(致)贫风险、收入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的采集录入,监测对象信息数据的更新完善,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监测对象的风险回退标注,监测对象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数据信息的补充完善等工作;完成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数据清洗工作。
(七)分析总结报告。各村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蓬溪县新会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