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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总结梳理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19 19:1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安办发〔2022〕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属重点企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属地各部门全面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三年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切实做好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打好三年行动“收官之战”,根据《遂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总结梳理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经验做法。深入总结开展三年行动以来探索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主要包括具体工作举措、工作方式、工作成效等内容。

(二)制度成果。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建立健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等制度成果,主要包括法规标准、规章制度,以及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和企业安全管理办法、岗位操作规程等。

二、报送单位

(一)请各乡镇(街道、园区)报送本属地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其中典型经验做法不少于1篇;制度成果不少于1篇。

(二)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分别负责收集汇总报送蓬溪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个专题12个专项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其他责任部门密切配合,每个专题或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做法不少于1篇;制度成果不少于1篇。

县应急局负责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非煤矿山安全整治2个专项;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安全整治1个专项;

县交运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道路运输安全整治1个专项;

县交运局负责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安全整治1个专项;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安全整治、燃气安全整治2个专项;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整治1个专项;

县经科局负责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1个专项;

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农村建房)整治1个专项;

蓬溪经开区负责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1个专项;

蓬溪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1个专项。

(三)各行业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报送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12个专项必须报送典型经验做法不少于1篇;制度成果不少于1篇。

(四)其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有好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也欢迎报送。

三、报送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梳理。要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和梳理制度成果,精心提炼筛选,坚持优中选优,做到标题“亮眼”、内容真实可靠,具有可复制性、可借鉴性和可推广性。

(二)认真把关,确保质量。要对报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真正把特色亮点经验做法提炼出来,把建立健全的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梳理出来,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报送县安办,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按时报送,严格考核。请各单位(部门)于2022年9月7日前,将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收集汇总报送县安办,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典型经验做法每篇内容不超过2000字。制度成果报送以 PDF 扫描正式件电子文档形式,每篇要写明具体名称、发文单位,并提供500字左右的主要内容概括(word 电子文档)。县安办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2022年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报送经验做法材料和制度成果情况将作为重要依据。

同时,请各乡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县属重点企事业单位按照《蓬溪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蓬安委发〔2022〕3号)要求,于2022年11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安办(联系人:雷佳圆,5391315,电子邮箱:pxxajj123@163.com)。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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