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红江镇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蓬溪县红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红江镇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7—8月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将在我国成都举行,为配合大运会的举办,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乱点乱象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管力度,全镇上下共同努力,为大运会做好安保工作,为群众营造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提高红江镇的形象,重点打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根据上级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强责任、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总要求,扎实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切实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有效补齐工作短板、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走实走细,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为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3年4月起至8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5月31日)。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制订详细的整治计划,全体动员和部署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1日-7月25日)。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本行业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和无牌无证运营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三)整改复查阶段(7月26日-8月10日)。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考核验收阶段(8月11日-8月31日)。镇政府届时将组织考核验收组,对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三、工作机制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工作、推进问题整改、组织督查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联防联控机制。深入社区、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走访调研、宣传告知、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该领域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宣传攻势,营造全民参与整治工作的氛围。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四、工作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天福派出所 村(社区)配合
整治重点:建立完善勤务机制,加强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严肃查纠病车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逆向行驶等违规违章行为;抓好客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严格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和点段的监控。强化运输企业(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限期停运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隐患较多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立即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运输车辆牌照。
(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天福派出所 村(社区)配合
整治重点:重点对车间、住宿、仓库"三合一"和"多合一"家庭作坊或生产经营单位的火灾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饭店和营业性餐厅、商超和学校、ktv、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必须当场改正。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门开户朝向错误的,以及商场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铁栅栏以及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附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对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并予以处罚。
(三)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派出所 村(社区)配合
整治重点: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尽快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严禁无证生产。要继续组织区域清查联动,深入各村各户,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地下作坊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炸事故发生。严格原材料和产品出入库和监控网络。继续抓好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销售领域的清理整顿,对非法经营销售和使用民用爆破器材的要依法查处。
(四)船舶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县海事局 镇道安办配合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涪江采砂船,各村社区小河溪流域上打鱼船舶落实"三长负责制"。打击整顿"三无渔船"和电毒炸捕捞等违章现象。
(五)建筑施工及燃气、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村建所 村(社区)配合
整治重点: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分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工地内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和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确保持证上岗。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化全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出租房、民宿、商住混合体、餐饮经营场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以及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小吃店、烧烤店等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灶、接管阀等部位,强化对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按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监管,切实整治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督促液化气充装单位和经营门市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气瓶检验措施。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的行为。加大在建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建燃气工程项目使用不合格材料、新(改、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
(六)学校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教管办 社区配合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学校课外活动组织管理,严格报批手续,防止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全面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道路交通、旅游、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加不测自救能力。继续抓好中小学校舍的检查和危房拆除改造工作。
(七)庙宇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宣统办公室 村(社区)配合
整治重点:要切实加强对庙宇安全检查,庙宇管理单位抓好危险点段治理,设置安全获救标志,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庙宇住所、非法庙宇等务必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八)电力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镇水利部门 村(社区)配合
整治重点:严把电力项目规划、评估论证、核准、开工建设、验收等各环节安全关,强化电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区违章建筑、树障等异物清理;持续加强水电站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水电站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应急体系建设、检修运维安全管理、防汛等方面安全检查,进一步健全落实水电站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制度,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开展2023年电力供应保障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总结以往专项整治的经验,突出本领域、本行业的重点,依法整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三)落实"月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在整治期间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情况及隐患整改表于每月上报。特殊情况,随时上报。镇安办综合和上报的信息,并及时予以通报。
(四)跟踪督查、狠抓落实。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公开通报,并将本次整治成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之一。在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镇村广播、手机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整治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曝光。同时要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