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苏家咀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将该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苏家咀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1 前 言
1.1 预案编制目的
当水库大坝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为避免或减少损失预先制定的本方案,是提高水库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降低水库风险的重要非工程措施。
1.2 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Z720-2015)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预案适用范围
《槐花镇苏家咀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适用于槐花镇水库影响范围内洪水调度所涉及的部门、单位、机构、设施等。
本方案适用于汛期(每年度五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及可能发生大洪水的其它时间。
1.4 预案编制原则
(1)贯彻“以人为本”原则,体现风险管理理念,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特别是生命损失,保障公共安全。
(2)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与责任追究制。
(3)强调“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对水库大坝可能突发事件的深入分析,事先制定减少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对策。
(4)突出“可操作性”原则,预案以文字和图表形式表达,形成书面文件。
(5)力求“协调一致”原则,预案应和本辖区预案相协调。
(6)实行“动态管理”原则,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不断补充完善。
1.5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水库大坝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重大生命、经济损失和严重社会环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类。如洪水、上游水库大坝溃决、地震、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类。如因大坝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滑坡、裂缝、渗流破坏而导致的溃坝或重大险情;工程运行调度、工程建设中的事故及管理不当等导致的溃坝或重大险情;影响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水库水污染事件。
(3)社会安全事件类。如战争或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等。
(4)其他水库大坝突发事件。
水库大坝突发事件按生命损失、社会环境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以及Ⅳ级(一般)。按生命损失分级标准见表1.1,按社会环境影响分级标准见表1.2。
表1.1 按生命损失分级标准
事件严重性(级别) | 特别重大(Ⅰ级) | 重大(Ⅱ级) | 较大(Ⅲ级) | 一般(Ⅳ级) |
生命损失L(人) | L ≥50 | 50>L ≥10 | 10>L ≥3 | L<3 |
表1.2 按社会环境影响分级标准
事件严重性(级别) 社会环境类别 | 特别重大(Ⅰ级) | 重大(Ⅱ级) | 较大(Ⅲ级) | 一般(Ⅳ级) |
风险人口(人) | >43 | 3~25 | 0~3 | <0 |
2水库工程概况
2.1流域和社会经济概况
镇辖区内有一座小二型苏家咀水库,苏家咀水库位于槐花镇桑树湾村5组,是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的小二型水利工程。在泄流方式上,苏家咀水库的泄洪设施是:无闸门控制的溢洪道和放水洞。
3 突发事件分析
3.1 工程安全现状分析
通过观测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工程运行情况,主要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工程运行正常,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总体运行情况较好,较好地发挥了工程投资效益。
3.2 可能突发事件分析
(1)工程发生重大险情
① 挡水建筑物
大坝发生严重的裂缝、滑坡、管涌以及漏水、大面积散浸、集中渗流、决口等危及大坝安全的可能导致垮坝的险情。
② 泄、放洪水建筑物
紧急泄洪时溢洪道前有障碍物、侧墙倒塌,底部严重冲刷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放水洞严重断裂或堵塞,大量浑浊漏水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③水库下游防洪工程
水库下游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需要水库紧急调整调度方案。
(2)其他原因
如地震、地质灾害、漂移物体等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① 超设防标准的地震导致大坝出现裂缝、基础破坏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② 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导致水库水位严重壅高或堵塞溢洪道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③ 上级宣布进入紧急备战状态。
④ 爆炸等人为破坏危及大坝安全的恐怖事件。
⑤ 库区出漂木等难以通过泄洪道的漂移物体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⑥ 其他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3)超标准洪水
① 遇水库超过设计的校核标准的洪水。
② 根据审定的洪水预报方案,预报水库所在流域内可能发生超标准洪水。
3.3 突发事件的可能后果分析
3.3.1 突发溃坝事件后果分析
水库的溃决形式一般从规模上分为全溃和局部溃决;从时间上分为瞬时溃和逐渐溃。大坝的溃决形式主要取决于坝的类型、坝的基础和溃坝的原因。
3.3.2 突发水污染等事件后果分析
当肮脏、有害的物质进入洁净的水中,水污染就发生了。 水的污染源主要有:未经处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农田污水;堆放生活垃圾;水土流失。
5预案运行机制
5.1预测与预警
建立起对突发水库安全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运行机制。
5.1.1 突发事件预测系统
建立预测预警机制,按制度坚持对水库进行位移、沉陷、渗漏及超标准洪水的安全监测,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要及时进行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1.2 突发事件预警系统
对应突发事件分级和溃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预警级别也划分为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划分标准见附录B
附录B 预警级别划分标准
事件严重性(级别) | 特别重大(Ⅰ级) | 重大(Ⅱ级) | 较大(Ⅲ级) | 一般(Ⅳ级) |
预警级别 | Ⅰ级 | Ⅱ级 | Ⅲ级 | Ⅳ级 |
预警级别标识 | 红色 | 橙色 | 黄色 | 蓝色 |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的报告按属地为主和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根据可能发生安全事件的水库规模、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起始时间、应采取的措施等。重大突发水库安全事件的报告可不受此限制。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应急指挥部依据有关法定程序决定和发布,可通过广播、通讯、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5.2 预案启动
5.2.1 预案启动条件
(1)直接启动。当水库大坝遭遇如下情况,并将造成特别重大或重大损失,可直接启动预案。
1)遭遇超标准洪水。
2)地震或地质灾害造成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
4)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
5)其他原因造成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
6)库区水质污染,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安全及生产生活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2)会商启动。当水库大坝遭遇如下情况,损失较大或一般,发出橙色或以下警报,应在会商后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1)工程出现严重险情,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
2)监测资料明显异常,对大坝安全不利。
3)水情预报可能有超标准洪水。
4)地震或地质灾害有可能造成大坝溃决。
6)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大坝溃决。
7)库区水质污染,影响居民生命安全、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
5.2.2 预案启动程序
(1)直接启动。
1)水库管理单位将水库大坝溃决或即将溃决、严重水污染等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报告镇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
2)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接到大坝即将溃决的报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预案启动。
(2)会商启动。
1)当水库大坝出现可能导致大坝溃决险情或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报告。
2)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险情报告,召集相关部门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3)当会商决定启动预案时,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预案启动。
5.3 应急处置
5.3.1 险情报告、通报
在水工建筑物监测和巡视过程中发现险情后,观测员应根据巡视要求做好巡视记录,并及时镇级汇报,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汇报,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险情的扩大。镇级接到汇报后,组织相应人员分析险情,提出处理意见,如险情较大,应立即向分管领导和防汛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分管领导出面组织讨论并提出处理方案,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制定、组织抢险措施,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县水务局、县应急指挥部。
5.3.2 应急调度
Ⅰ级预警启动后,由镇防汛指挥部组织研判,并报请县防汛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镇镇,宣布进入抢险救灾紧急状态。指挥部各成员,分析汛情发展趋势,明确防灾工作重点,全面部署防灾应急工作。同时组织协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协调各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及时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凡涉及Ⅱ级重大事件所列范围的险情,由县政府同意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镇,发布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出险水库可能危及的所有区域的抢险救灾、避灾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救灾。镇直各成员单位派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指导、协助、参与抢险救灾,随时向县防指通报相关情况,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指示和命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生命财产的损失。
凡涉及Ⅲ级较大事件所列范围的险情,由县级防汛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发布紧急通知,调运抢险物资器材,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和群众抢险队伍紧急抢险;确定人员转移线路,组织受威胁区的群众和重要财产安全转移,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镇防汛指挥部随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抢险救灾中的重大问题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时调度,并迅速派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协助抢险救灾。各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指挥部的命令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凡出现Ⅳ级一般事件所列范围的险情,由县级防汛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镇防汛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处理险情,预防险情继续发展。组织人员进一步分析险情状况,分析暴雨、洪水等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提出处理意见,部署应急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人员和财产转移的线路的应急措施,县防汛指挥部派人员指导、协助当地的抢险救灾工作。
5.3.3 应急抢险
5.3.3.1
明确水库防汛指挥负责人,明确实施《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槐花镇苏家咀水库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侯建松(党委书记)
副组长:邓 燕(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 洋 (宣传、统战委员) .
水库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侯建松(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邓 燕(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 洋 (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唐 军、杨 平、方 莉、刘文鑫、蒋玉龙、程丞、陈 君、朱中俊、吕祥洪、杨东林、谢银忠、陈柯宇、邹永国、易 辙、王志红、沈科宇、陈 军、王松林、张永安、黄 洋、蒋红全、张 丹、杨博文、吴 霞、衡 易、柘鹏林、陈小红
防汛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水库防汛抗旱工作,监督组织实施防汛预案。
2、制定防汛抢险措施,发布抗洪命令。
3、决策防汛抢险措施,调动物资、人力。
4、协调厂矿企业、单位及周边团场的关系和防汛调度。
防汛抗旱办公室职责:
1、随时掌握天气情况、水情、洪情、冰情。
2、给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3、协助指挥部协调水量调度。
4、编制防汛预案。
5、加强与上级防洪部门的联系。
6.抢险物资种类、数量和运达时间的要求
一、防汛抗洪组(综合协调组)
主要责任人:侯建松
负责落实指挥部做出的各种决策、决定。加强与气象局的联络,做好旱情的记录和险情发生后的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做好各类抗旱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水库抗旱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救灾组
负责人:朱中俊
负责有关部门报告实情及救灾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对灾害应急救灾工作和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派出指挥人员组织灾区现场救灾工作。根据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及时汇总灾情,统一发布灾情信息。接受上级政府及部门的救灾捐赠,分发救灾款物。同时,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尽快制定出重建的方案。灾民安置方面,要迅速派出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灾情,并在灾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将灾情初步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以后每天上报灾情发展情况,待灾情稳定后,再汇总上报灾情详细情况。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等救灾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三、医疗卫生组
主要责任人:陈君、陈小红
负责医疗卫生组工作,负责灾区疫情调查、控制;负责灾区消毒、疫病防治以及急救药品的准备工作;负责因灾情引起的疾病的医治工作.
四、社会治安组
负责人:刘文鑫、柘鹏林
负责灾情现场疏导交通,并保持高度戒备,组织指导治安组、清查组、预备力量组、消防组维护社会秩序,组织力量投入抢险工作中,扑救险情和水灾。在灾情发生期间,组织做好巡逻、防范工作,防止发生盗窃、抢劫等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发生;对一些重大、紧急、急需解决的问题立即处理。同时要确保通讯畅通,并准备好备用通讯工具。
五、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何 洋
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发布经指挥部同意的核定数字。
六、电力、通讯、交通、后勤保障组
主要责任人:唐军、方莉、蒋玉龙
负责处理因洪水造成的电力故障,保障电力供应,确保供电安全;处理因洪水造成的通讯故障,保障通信畅通;那生负责清理因洪水造成的路面淤泥,及时维修洪水冲毁的道路,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和路面清洁。
5.3.3.3抢险方案
水库在汛期须加强值班制度,严格按照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报汛。当遇到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暴雨、大洪水、水位骤升降或持续高水位等),必须加强特别检查,必要时对可能出现险情部位进行连续监视,并将观测情况及时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县防汛指挥部,为防汛的正确决断提供第一手资料。
5.3.3.4后勤保障
宣传报道需经管理处审查后方可进行上报。
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性水库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动员调用各类抢险队。进入紧急抢险期,防汛指挥部经请示县防汛指挥部,获得上级批准后可以发布动员令。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灾害。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时,镇防汛指挥部要迅速组织队伍抢险,尽力避免垮坝恶性事件发生。及时向下游可能受洪水威胁的地区发出警报并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3.4 应急监测和巡查
苏家咀水库观测员桑树湾村4组邓尚志。主要监测项目有:降雨量、大坝水位、扬压力、渗漏量、位移、沉降、伸缩缝。并对坝体进行检查。制定了汛期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具体规定了检查的时间、部位、内容和要求,确定了巡回路线和顺序,按要求对工程进行经常检查、例行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记录完整,若在检查中发现险情,立即报告镇防汛指挥部,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做好保护防范措施,讨论制定抢险方案。
5.3.5 人员应急转移
当溃坝突发事件发生时,对群众生命构成严重威胁,立即向预先设定的淹没范围以外的临时安置地点,迅速有序地进行转移安置。由镇防汛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决定启用应急队伍,组织实施灾区群众安全转移。
5.3.6 临时安置
民政部门要保证第一批应急生活物资及时运送到位,并安排好后续生活的供就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合理设置食品供应站,每人每天供应0.5公斤主食等生活必需品。
抗洪抢险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对抗洪抢险过程中出现的创伤、溺水、突发性疾病及因灾造成的疫情,镇卫生防疫部门要立即组成医疗队,实施医治,并负责检查、监测环境、饮用水源、食品卫生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病的爆发和流行,确保大灾无大疫。
5.4 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事发地水库管理单位提出,报请上级审核批准。
5.5 善后处理
镇政府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性水库安全问题中的伤亡人员、财产损失、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恢复重建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需要国家援助的,向县人民政府作出计划,提出请求,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