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加快2021年涉农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四川省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下达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12.8万元,2021年6月29日《四川省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8号) 下达我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54.9万元。2021年1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和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蓬农〔2021〕6号)要求立即启动2021年全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前期工作务必在上级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今年的资金兑付工作。
2021年8月25日上午,接省、市财政部门通知,8月30日国务院大督查进驻四川,要求各区县加快各项涉农资金拨付进度,尤其是中央转移支付,其中第一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央原则要求时限是6月30日,第二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央原则要求时限是9月30日,种粮一次性补贴时限为7月20日。截至目前,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到位6267.7万元,发放0万元。全县已在四川省惠民惠农阳光审批系统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系统录入、公示调查并提交的乡镇有16个乡镇及经开区(金桥片)、普安街道办;没有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系统录入、公示调查并提交的乡镇有:鸣凤镇、大石镇、宝梵镇、经开区(上游片)。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到位1046.23万元,发放951.3万元,发放率90.93%。
请各乡镇加快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的前期工作,认真核实上报补贴面积,及时录入阳光审批系统,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今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同时乡镇、村要督促、指导实际种粮农户完成社保卡激活,确保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率达到100%。
加强工作督查及责任追究。各乡镇加快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的前期工作,做到公告公示到位,资金兑付到位,工作督查到位,由于工作原因和财政资金拨付出现兑付发放不到位的情况,要切实追究相关人员工作责任。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