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及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制度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防治方案,请遵照执行。
中共蓬溪县槐花镇委员会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槐花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灾责任
要按照政府组织领导、村(社区)协作落实、群众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形成组织健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市、县有关要求,把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二、全面开展排查,推进重点监测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本行业、本辖区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包括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集中居住区、城镇(村镇)规划建设区、公路沿线、河流两侧、学校周边、病险水库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进行排查,切实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数量、类型、危害程度、规模、引发因素、责任单位等,逐点落实防灾措施。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包括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的落实情况,防治责任通知书送达情况,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情况,警示牌设立情况以及防灾工作制度、预案、防汛物资等的检查。对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时整改,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且一时不能排除的,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或者有关部门监控范围,落实监测人和防灾责任人,采取防范措施。
进一步加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县、镇、村监测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以农村村庄、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为单位组织群众参与防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防治作用。
三、加强群测群防建设
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监测巡查体系,形成组织健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各村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应当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内,组织群测群防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开展排查、监测和巡查,发现灾情、险情,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落实防灾制度
(一)汛期值班制度。镇政府汛期值班与镇防汛指挥部分组值班安排一致。各村、各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当发生地质灾害时,要及时了解和掌握雨情、汛期、险情、灾情,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转达、处理,镇政府全天候24小时值班。
(二)险情巡查制度。受威胁村两委、单位等防灾负责人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特别是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的巡查,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区要予以公告,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三)监测制度。强化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村两委要常态化组织人员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通信、水利、生命线工程等,相关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单位要组织员工开展巡查、监测。监测的内容主要为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前兆和引发因素。因工程建设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
(四)速报制度。有关人员在巡查、监测中,发现灾害前兆或发生灾情,要尽快向镇政府报告,并及时组织避让;要保持与镇政府联络畅通,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五)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县、镇培训知识,积极向辖区,特别是重点防治区内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讲解活动,使广大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地质灾害,提高公众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出现临灾前兆时,监测人能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群众能按规定线路避险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