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管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促进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队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宝梵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请大家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蓬溪县宝梵镇委员会 蓬溪县宝梵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宝梵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
一、规范服务制度
1.热情接待来客。对来客和来访人员要微笑相迎、主动让座、热情接待,耐心记录和解答,并做好茶水等相关服务。
2.礼貌接打电话。接打电话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10个常用文明用语,做到文明、谦虚、礼貌。
3.树立良好形象。举止文明、态度谦和、衣着得体,形象端正,做到“五讲”即讲政治、讲学习、讲原则、讲实干、讲正气。
二、干部学习制度
1.集中学习。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须向主持人请假。学习期间保持会场纪律,做好学习笔记。
2.自学。在编干部要自觉在学习强国平台、四川普法微信公众号、保密观APP、汇贤学堂公众号等参加学习并完成考试。全体干部要加强公文学习、写作和信息报送。
三、机关考勤制度
1.集中签到。上班时间逗硬执行县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上午9点前由本人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如果有出差或外出开会、下村等情况,及时给党政办报备。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办理公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准串岗、溜岗、上网、炒股、打游戏、喝酒、打牌、赌博等,外出办理公务前向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说明地点和办理的事项。
2.在系统签到。普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每月在平时考核系统里面填写月小结,填写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3.干部在上班时间和值班期间如有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情况,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
四、请销假制度
1.事假管理。因事请假的,请假时间为半天的情况,须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请假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要履行请假手续,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一年中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10天。超过10天的,从公休假中抵扣。
2.病假管理。因病住院治疗(或病后短期休养),确需请病假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病历、疾病证明、医疗票据和出院小结,需要履行请假手续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3.其余假期管理。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需履行请假手续,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4.销假管理。所有请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存档。请假结束后,回单位后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销假。超过请假时间而未到岗上班的,按旷工处理。不得以病假、事假为由,长期不上班,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五、内务管理制度
1.文件打印管理。印制正式公文(党委上行文、党委下行文、政府上行文、政府下行文)需要业务部门起草校对、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党政办统一登记文号和审核格式后印发。
2.值班管理。按照上级安排,正式干部须在工作日夜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按值班制度负责当班安全及处理好当班的有关事宜,保持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值班电话,接待群众来访,做好值班记录和来访记录。如遇安全、信访稳定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主要领导报告。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如遇有紧急情况在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指定地点。
3.卫生管理。认真搞好本部门和部门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做到每天文件一整理、地板一拖,桌椅一擦,烟灰缸一洗、垃圾一倒。
4.印章管理。党政办公室主任应严格保管党委政府印章;各部门负责人应管好部门的公章,不得遗失,确保印章安全。严格按程序用印,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用印。
5.用餐管理。所有机关干部在工作日和周末值班期间,原则上在机关食堂用餐。不得擅自在外用公款吃喝。
6.办公用房管理。机关职工办公用房和职工周转宿舍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人员调离或者退休的,应当在办理调离或者退休手续后1个月内收回其办公用房。机关职工应爱护办公用房和职工周转宿舍,爱护办公设施,不得任意破坏自己和他人的公物。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设备需维修维护,报党政办,经镇领导审批后,进行统一维修维护。
六、经费管理制度
1.审批管理。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权、钱、账分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支出报账票证必须经具体经办人员签字、财办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审批后才能报账。
2.购买办公用品管理。电脑、打印机、打印纸、电脑耗材、笔、茶叶等办公用品一律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购买,统一在办公室领取。禁止随意在商店佘账购物,确需购物的,应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才确定专人采购。
3.广告费用管理。制作广告实行部门负责制,先审方案和价格,由各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对应的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定后进行,自行报账。制作广告应符合实际需求,非必要不制作,经安装、使用、验收合格后再由广告公司开具税票进行报账。
4.公务接待管理。应严格遵守《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外来人员实行工作对口接待,各部门、各分管领导须报主要领导同意后自行接待、自行报账。严禁以公务名义宴请私人客人。严格按照标准接待,超标准接待由接待者自行负责。
七、会议制度
1.遵守纪律。在接到上级和镇级的会议通知后,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如果有事,需要向主要领导请假,并报党政办备注。开会时,手机应设置到静音或振动状态,打接听电话须到会场外。
2.会议签到。会议实行本人签到制度,签到册在会前半小时由党政办工作人员放置在会议室,参会人员自觉签到。
3.制作会标。各部门如果要制作会标,须在会前20分钟确定并报党政办制作。
八、效能建设制度
1.首问责任制。群众到政府办事询问的第一个干部应当热情给予指导、引路、联系经办人;经办人不在岗的,要为群众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导办服务制。导办员(助理)负责办事群众前来咨询或申请办理事项接待,及时做好政策解答、办事指导、协助办理、全程代办和其他服务工作。
3.限时办结制。办理服务等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办理时限并上墙公布。经办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机关同意,并把办好手续送到服务对象手中。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经办人或有关领导负责。
4.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到单位或电话咨询办理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须一次性告知办理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须一次性清楚地告知群众办理的程序和资料;对资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群众需补正的资料。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明确告知群众应找那个部门或哪位同志办理,不能让群众跑冤枉路。
5.职位代理制(AB岗制度)。干部出差、请休假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由代理人暂时代理其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委托人离开或返回岗位时,要与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代理人对代理工作要认真负责,不能敷衍塞责。
6.责任追究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失职、渎职等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九、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如遇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情况,知晓的干部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领导、党政主要领导,根据主要领导的指示及时进行处置。如果知情者不报,将进行通报批评,知情者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十、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干部进村(社区)入户每月不少于15天,并做好民情日记。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记录,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方式解决。
十一、安全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在下班前要关闭办公室的电灯、电脑、打印机、空调、饮水机等耗电设备,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确保文件和办公用品不丢失,办公设备不损坏。同时,机关干部应注意自身人身安全,注意自身言行举止,不与他人发生口角纠纷,更不能与他人产生打架斗殴等行为;工作时间和值班时间不能饮酒,更不能酒后驾车。一旦发生这些行为,后果自负。
十二、保密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在私人通信中保存、不在公共场所泄露、不在互联网上传、不向家属、子女、亲友泄露涉及国家、单位和工作的秘密。不带密级文件、材料游览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密件不得随意放置,必须单独专柜带锁保存。不以任何形式向国外亲友和任何外国人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发现窃密、出卖秘密的,要敢于斗争,坚决揭露。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要严格档案管理,每年12月底做好各类文书、文件的整理、归档和保管,不得遗失重要档案资料。对于调离工作岗位的同志,要做好档案资料的移交。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法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