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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小课堂——参保人发生了工伤只要向单位报销医疗费就可以了吗?

来源: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16 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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