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车主注意!5月21日起,这些路口将新增并重启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来源:蓬溪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13 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5月12日

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通告

明确将新增并重新启用

一批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相关执法取证设备

将于2026年5月21日零时正式启用

具体点位及抓拍类型现已公布

一起来看 

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致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从2026年5月21日零时起,启用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执法取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执法取证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5月21日零时

二、新增启用点位及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 G350线491公里+400米与安康路交叉口

(二) G350线481公里+330米与群利街交叉口

(三) 迎宾大道与映山街交叉路口

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四) G350线480公里+98米(限速60公里/小时)

(五) G350线483公里+620米(限速40公里/小时)

对“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12日

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重新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致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从2026年5月21日零时起,重新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执法取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执法取证设备启用时间

2026年5月21日零时

二、启用点位及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一) 迎宾大道与学苑路交叉路口

(二) 迎宾大道与普宁路交叉路口

(三) 迎宾大道与蜀北下路交叉路口

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蓬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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