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X/2022-0050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大石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大府发〔2022〕27号
  • 成文日期: 2022-03-02
  • 发布日期: 2022-03-04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大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关爱独居老人消防安全“敲门”行动的通知

来源:大石镇 发布时间:2022-03-04 10: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县独居老人“小火亡人”事故多发,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生7起独居老人火灾事故,暴露出独居老人消防安全不容乐观的现状。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改善全县独居老人的消防安全状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上级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关爱独居老人消防安全敲门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社区(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残疾人和60岁以上独居老人,通过对其安全习惯、居住环境、健康状况等要素综合评估, 建立消防安全分级管理机制,落实相关管理举措,进一步降低独居老人的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亡人)事故的发生,有效提升辖区独居老人和家属的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落实村社消防管理牵头责任,落实独居老人的部门管理责任,及时摸排和更新辖区独居老人信息,落实好对独居老人的关心关爱。对独居老人等重点对象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和梳理整治。大石派出所参与防范宣传、巡检和指导。各村(社区)落实所在区域内的独居老人消防安全防范属地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好独居老人监护人和家属消防安全责任,对残疾老人、瘫痪老人等行动不便人员登记造册,加大消防安全方面的帮扶和宣传力度,定期上门关心独居老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机制

对辖区内的独居老人,按照其安全习惯、居住环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将独居老人按照消防安全风险分为三个等级并落实具体工作举措。

(一)高风险类:有不良安全习惯(如抽烟习惯、家中有烧香拜佛)、居住环境堆物严重或空间狭小、存在失能失智或生活自理能力差的独居老人。

针对高风险类独居老人,由各村(社区)纳入重点管理对象,由各村(社区)每周至少一次,上门开展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必须及时清除独居老人家中可燃易燃物品,并提醒督促独居老人家属做好重点安全陪护,避免接触明火。

(二)中风险类:有不良安全习惯(如抽烟习惯、家中有烧香拜佛)、居住环境堆物严重或空间狭小、身体健康可以自理的独居老人。

针对中风险类独居老人,由各村(社区)纳入次重点关注对象,由各村(社区)每月不少于一次,上门开展安全宣传和提醒,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告知,及时清除独居老人家中可燃物,并督促要求独居老人家属加强对老人的照护和关爱。

(三)低风险类:无不良安全习惯、居住环境较安全整洁、身体健康的独居老人。

针对低风险类独居老人,由各村(社区)纳入一般关注对象,由各村(社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定期在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提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请独居老人家属加强关爱关心。

四、工作措施

(一)分类建档造册,有效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要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留一个死角”的要求开展排查摸底工作,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全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采取“邻里互助、志愿帮助、党员扶助”相结合的方式,每名老人都要同一名村(社区)干部进行责任捆绑,明确由邻居、志愿者或党员干部实施入户爱心帮扶工作,帮助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逃生自救方面的宣传教育,把对独居老人做好家庭防火工作以及逃生自救的提醒作为一项工作制度来进行落实,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独居老人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明确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宣传引导

由镇安办统一制定家属照顾独居老人消防安全责任清单,将责任清单通过各居民区发放至每一位独居老人的子女或亲属(孤寡老人除外),明确家属要负担起独居老人消防安全第一监护人的职责。

各村(社区)要加大对残疾人和独居老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通过宣传“烟火分离”“做饭不离人”“不使用劣质插线板”等消防安全常识,摒弃“床上抽烟”“烧香烧纸”等用火陋习。引导老人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不贪恋财物及时逃生,切实提高独居老人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在宣传教育告知内容中嵌入辖区独居老人“小火亡人”的真实案例,增强消防安全宣传效果。

(三)强化巡查发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各村(社区)要组织对独居老人家庭进行全面的摸排,重点对独居老人家庭和楼院火灾技防和人防情况进行排查:对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要进行劝导;对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要停止其继续使用;对违规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的及时进行更换;对存在卧床吸烟的要对其进行教育,规劝其不要卧床吸烟;对存在生活用火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要及时清理,确保用火安全;对存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要及时进行搬离;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影响疏散逃生的要及时进行清除。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专题通报乡镇政府、街道,制定针对性防控对策和源头管控措施;对于高风险重点管理对象,会同独居老人家属及时整改老人家中的消防安全隐患。派出所民警每月会同居民区社区工作者对辖区内独居老人住所开展定点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每月辖区民警在居民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教育,着力提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意识和隐患排查整治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关爱独居老人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引起全社会对老年人消防安全的关注,而且能够提升老年人群体平安自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立即组织开展独居老人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逐一摸清底数,及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积极推动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紧密配合,深化协同。消防安全管理牵涉的政府职能部门众多,镇安办、派出所、村(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勤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发布公告、以案说法、现场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火场逃生、安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在摸底排查过程中,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独居老人家庭进行一次入户宣讲,主要讲解火灾危害、火灾隐患消除方法和火场逃生自救常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村(社区)每月25日前报送相关资料至镇安办。

 

附件:1.《关爱独居老人安全提示“七严禁”》

      2.《大石镇家属照顾独居老人消防安全责任清单》

      3.《大石镇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关爱行动巡查记录表》

      4.《大石镇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关爱行动登记表》

      5.《大石镇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关爱行动隐患登记清单》

      6.《大石镇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关爱行动隐患整改措施清单》

      7.《大石镇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关爱行动隐患整改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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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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