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

来源:蓬溪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0-09-04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常乐镇利农食杂店(彭章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0〕0179号

彭章英

510921********2382

 

蓬溪县常乐镇利农食杂店

蓬溪县常乐镇利农食杂店(彭章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和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处罚款。

2020年8月21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天福镇合家欢副食店(甘崇辉)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0〕0180号

甘崇辉

510921********221X

 

蓬溪县天福镇合家欢副食店

蓬溪县天福镇合家欢副食店(甘崇辉)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处罚款。

2020年8月21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常乐镇阳光日杂店(彭丽君)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0〕0181号

彭丽君

510921********2366

 

蓬溪县常乐镇阳光日杂店

蓬溪县常乐镇阳光日杂店(彭丽君)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和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处罚款。

2020年8月21日

4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常乐镇陈氏梦圆副食门市部(王太芬)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0〕0182号

王太芬

510921********2361

 

蓬溪县常乐镇陈氏梦圆副食门市部

蓬溪县常乐镇陈氏梦圆副食门市部(王太芬)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和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处罚款。

2020年8月21日

5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辉煌烟花爆竹厂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蓬市监罚字〔2020〕0183号

 

蒋敏

91510921708991444H

蓬溪县辉煌烟花爆竹厂

 

蓬溪县辉煌烟花爆竹厂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

2020年8月24日

6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新世联华超市蓬溪加盟店(汪建彬)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

蓬市监知法查字〔2020〕001号

汪建彬

92510921MA633A6Y0J

 

北京新世联华超市蓬溪加盟店

北京新世联华超市蓬溪加盟店(汪建彬)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2020年8月21日

7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蓬南镇惠捷生活超市(唐建勇)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

蓬市监知法查字〔2020〕009号

唐建勇

92510921MA634D7Q5Y

 

蓬溪县蓬南镇惠捷生活超市

蓬溪县蓬南镇惠捷生活超市(唐建勇)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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