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校:
因疫情防控消毒需要,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校(以下简称学校)购买了大量的酒精与84消毒液,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危化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酒精、84消毒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遂教体办函〔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学校危化药品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学校酒精、84消毒液的存储、使用安全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购买的医用消毒酒精、84 消毒液管理,要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药品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的学校危化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做到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不因疫情防控而引发次生灾害,各学校于3月5日(周四)前将学校危化药品管理机构及危化药品(酒精、84消毒液)现有数量报教仪站备案,报送方式如下。
民办学校:在民办学校钉钉群内使用在线编辑方式填报。
公办学校:扫钉钉二维码填报或在钉钉工作通知里填报。
二、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危化药品室应保持阴凉、通风,保持酒精、84 消毒液容器密封,远离火种、热源,严禁明火,要配备足用的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酒精存储区域不得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危险化学药品管理要按照以前要求,安排专人管理,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购买酒精、84消毒液量大,对危化药品柜不能存储的,要将危化药品室实行双从双锁管理。
各学校要在原来建立的《危险化学药品明细账》基础上新增84消毒液品种,将本次增加的数量记录,并在备注栏里注明来源。使用时,要认真填写《危险化学药品使用登记表》,要对领用时间、领用数量、归还数量、库存减少量、领用人签字、管理员签字、批准人签字等作详细如实填写,并不得代签代写。
三、加强巡查,确保药品安全管理
各学校要加大对危化药品的巡查,要做到疫情防控期间每周巡查一次,并将巡查情况记录至《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功能室检查表》中,每次巡查要做到留影存档。县教体局将组织专项工作组,对各学校危化药品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对学校2020年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年度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扣减该校装备考核分5分。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