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面深入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将《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5月3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安委〔2022〕8号)、《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文旅厅发〔2022〕101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安办函〔2022〕34号)、《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文广旅函〔2022〕31号)相关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我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彻底治理和解决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文化和旅游市场特大和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达到全面整治重大隐患,全面消除一般隐患,企业遵法、守法、敬法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明显加强,行业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的目标。
二、检查时间
执法检查时间从2022年5月20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三、检查范围
重点围绕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艺术品经营单位、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等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将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文化意识较差、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全部纳入本次执法检查的范围。原则上每月执法检查企业分别不少于3家。
四、检查重点
(一)文化市场
检查重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情况;经营场所私搭乱建、超员经营情况;人员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等。
(二)旅游市场
检查重点: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是否按规定制定和发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是否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是否建立设备设施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是否按规定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是否在有效期内,选择的供应商是否合法、合格并签订协议,旅游包车是否合法合规等。
五、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要与正在开展的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等各类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同步开展。执法检查要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三带三查”(即“带着专家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查深、查细、查实”)和联合检查(与应急管理、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模式开展。
(一)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全流程程序
一是认真制作检查方案。执法检查必须提前研判被检查企业主要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明确检查重点,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每次检查真正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二是严格执法检查。检查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能力测评;检查时,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务必在现场全程参与;检查完毕,及时进行现场反馈,提升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三是严格问题隐患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抓好整改,并加强跟踪检查,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和验收,确保整改销号。四是严格处理处罚。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进行书面记录并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没有行政处罚权限的,要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主管部门,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全流程行为
一是规范证据收集和保存。执法完毕后必须出具书面的执法文书,对发现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收集或者固定有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证据。二是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处罚;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履行立案、调查、呈报、告知、决定、送达等程序。依法告知执法原由、执法依据以及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义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紧密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方案,切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专项行动的领导力度,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加强协调、主动作为、互相借力、确保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统筹协调部署,务求工作实效。统筹部署,密切协调,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把“打非治违”活动与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安全大检查等各类专项工作有机结合,突出行业的特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对隐患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工作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文化经营场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要广泛发动群众,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注重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