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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交管办三月份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

来源:蓬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乡镇交管办三月份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根据市安办关于开展乡镇人民政府交管办建设专项督查的通知(遂市安办〔2015〕27号)要求,3月,县道安办通过农村交管平台、农村交通安全信息网网上巡查、实地抽查和交管办日常工作报送,对乡镇交管办机构设置、人员、办公场所、装备配备、专项经费、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3月份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工作推进情况

  3月5日下午,市安全生产第四督查组在县安监局局长李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冯旭的陪同下,深入交警大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第二轮综合督查。督导组听取了交警大队长冯旭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全国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安排部署,各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及推进,隐患排查及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相关工作台帐。督查组对蓬溪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要求。

  3月20日,县道安办组织县公安局、交运局、农业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交警大队二会议室召开三月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会上,县道安办工作人员谭清华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县道安办联络员、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岳敦俊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圆满完成春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黄泥、明月等乡镇积极开展“农村交通大会战”,并及时录入农村交管平台和农村交通安全信息网。

  3、新会、天福、金桥等乡镇召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会议,对辖区道路交通管理进行安排部署。

  4、新会和红江积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录入农村交管平台,并制定了整改计划。

  5、常乐、蓬南、鸣凤和荷叶交管办组织农村交警中队、劝导队加强对农村客运、“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和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6、黄泥、明月、群力等乡镇积极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井、天福、任隆、明月、大石、槐花、三凤交警中队农村交管平台路查路检纠违件数录入为零。

  (二)宝梵、大石、常乐、赤城、高坪、荷叶、红江、槐花、回水、吉祥、吉星、金龙、罗戈、鸣凤、农兴、蓬南、群利、任隆、天福、文井、下东、新会和新胜均未开展宣传工作。

  (三)文井、任隆、蓬南等乡镇未召开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相关工作会议,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未进行安排部署。

  (四)文井、常乐、大石、任隆等乡镇未开展劝导站工作。

  (五)道路隐患排查不力,除新会和红江录入隐患外,其余乡镇均未体现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六)“农村交通安全信息网”应用以来,文井、高坪、荷叶、槐花和吉星未应用该系统,工作信息录入数均为零。

  (七)新会和宝梵还未配备齐劝导站装备,新会、文井、宝梵和群利镇本月报送的劝导员数和交管平台系统内录入数据不一致。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交管办要加强与辖区交警中队的联勤联动,做到信息共享,信息互通。

  (二)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并及时录入相关系统。

  (三)加强对农村交管平台和农村交通安全信息网的应用。

  (四)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积极开展农村道路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五)请各乡镇认真核实相关数据,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送相关资料和数据。



 

 

 

 

 

蓬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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