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蓬溪县委办公室、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严纪律、勇担当、抓落实、促跨越”干部队伍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蓬委办<2023>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全镇干部队伍作风整治工作,激励引导全镇干部乘势承压再奋进、争先进位促跨越,确保作风整治工作收到实效。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赤城镇“严纪律、勇担当、抓落实、促跨越”干部队伍作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全镇干部队伍作风整治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昊 党委书记
胡坤兵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何清兰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米国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何小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何林稽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贾 丹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唐 涛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刘 佳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吕 朋 副镇长
陈 伟 人大副主席
邓季松 副镇长、赤城派出所所长
赵碧刚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巫雪梅 党政办主任
陈思颖 党建办主任
周 凤 纪委副书记
张永华 财工办负责人
刘 欣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李春雷 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郭龙波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罗春梅 宣传文化中心负责人
王雪连 社会事务办主任
周 巍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主任
胡安成 镇村建设管理办主任
夏 天 妇联主席
肖雯心 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何清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何小海同志、何林稽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分别由党政办、党建办、镇纪委三个办公室承担,其中,党政办、党建办主要负责推动“勇担当”方面专项整治,收集、梳理、汇总工作情况,编发工作简报;负责有关文件的运转、印发、归档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会议组织协调等工作。镇纪委主要负责制定督查督导工作方案,起草督查督导工作通报,推动“严纪律”方面专项整治,负责推动“抓落实”“促跨越”方面专项整治。
二、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文字材料及综合保障组
组 长:何林稽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巫雪梅 党政办主任
陈思颖 党建办主任
张永华 财工办负责人
文 波 党政办干部
米若菡 党政办干部
夏 丹 党建办干部
成员单位:党政办、党建办、纪委、财工办
职 责:负责镇党委、政府领导重要文字材料、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查督导及问责组
组 长:何小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周 凤 纪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镇纪委
职 责:负责组建督查督导组,制定督查督导工作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督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精准处置,及时将督查督导情况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聚焦政治重点,深入查找典型案例,形成可供警示教育的反面典型案例材料,进行定期通报;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进不力,以及督查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违纪、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舆论组
组 长:贾 丹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成 员:罗春梅 宣传文化中心负责人
陈 联 宣传文化中心干部
成员单位:宣传文化中心
职 责: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做好宣传内容的审核把关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制度建设及结果运用组
组 长:何清兰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巫雪梅 党政办主任
陈思颖 党建办主任
周 凤 纪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党建办、纪委
职 责:负责统筹抓好专项行动作风整治制度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接任同志自行接替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蓬溪县赤城镇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