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常乐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纠纷调解、社会和谐稳定、应对风险挑战等提供了坚强法治后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我镇以服务政府、责任政府为主导,加强行政履责,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会议制度》等,在行使重大决策中及时做到征求专家意见,广泛听取意见,镇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及时强化了行政政策、项目活动的可行性、合理性、可控性,对可能引发的事件进行评估,使重大事项决策具有科学性,圆满完成了上级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按要求公布了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格式文本,列明了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及依据、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减少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限,未出现影响审批办理的情况,也未收到相关投诉。创新服务方式,加强科学化执法。强化执法为民和服务群众意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探索改进服务的新思路、新方式、新举措,切实提高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改善执法队伍形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二)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审查关。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一村(社区)一顾问”的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参与会前学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讨论处理涉及重大遗留问题或敏感性问题的新工作模式,妥善处理“锦城明珠”烂尾楼盘事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事件,必经镇聘请的法律顾问法制审核后,再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认真执行镇人大的决议、决定,定期向镇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同时,自觉接受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监督,配合司法所,积极采纳司法建议。
(四)强化充实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提高我镇的执法质量、执法效率。一是鼓励机关同志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努力提升壮大执法队伍力量储备,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扎实基础,目前我镇在编人员中25人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占编制人员总数的65%。二是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等业务知识,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力。三是坚持学以致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将理论同实际相结合,通过实践检验综合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升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营造依法治镇浓厚氛围。我镇按照年初制定的普法工作计划,着力营造依法治镇的浓厚氛围,在辖区内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普法文化活动,积极扩大法治文化阵地。重点宣传民法典、社会治安、婚姻家庭、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我镇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十二个行政村(社区)培养了共36名“法律明白人”,基本形成了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
(六)积极化解各类重难点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根据“小事马上调、大事吹哨调、难事联动调”的原则,协调各部门、配合建立起多点受理、衔接联动、便捷高效的多元化解即时响应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社区)、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依托调解委员会、信访接待室畅通居民反映问题渠道,坚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多向群众宣传政策,多发动党员和居民骨干力量积极化解矛盾。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今年以来,尽管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筑牢。个别镇村干部还没有完全树立法治理念,认为法治工作是一项单项工作,增加了其工作负担,缺乏耐心,在重大行政决策时,忽视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
(二)法治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缺乏专业人员,大多时候依托司法局,现有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在法治能力上较为欠缺,特别是遇到急难险重、需要法治保障时,专业法律人员不足,工作创新能力不够。
(三)法治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群众的法治观念薄弱、素质不高,不配合执法、不依靠法律途径维权等现象时有发生,群众还有“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仍有存在。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思想上到位,提升学法用法理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会前学法,在每次例会、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前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同时安排专题学法10余次,通过法律学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积极谋划“八五”普法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减少工作法律失误,严格办事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二)制度上到位,强化法治建设职责。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决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工作专班,统一部署,细化任务,组织人员,抓好落实。强化主要领导负责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社区)一起抓的新格局,进一步增强了抓好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中心大局推动法治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难题破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蓬溪县常乐镇人民政府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推动全镇2023年普法工作高效高质开展,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和“数字乡村”工程,开启“天网”模式,全面提升了全镇立体化科技防范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行动上到位,维护依法治理权威。扎实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筑牢了综治工作根基,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同时健全了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了每日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报备制度,使网格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日常监督,畅通举报渠道,与新任班子成员及新任村干部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省市县十项规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的执政理念、勤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干部公正合理用权、依法依规办事。
四、2024年度工作安排
2024年,我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持续开展法治督查,优化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方法。
(二)持续抓好法律学习。抓好干部群众学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要求合理规划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生活状态,单独列出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努力创造学习机会。
(三)强化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提升镇、村(社区)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战化操作水平,深化网格化治理、信息化支撑、精细化服务,实现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突破,助力平安法治蓬溪建设提质增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四)持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高效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重点抓好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中共蓬溪县常乐镇委员会 蓬溪县常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