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平、陈才奇等县政协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3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摘要
(一)存在问题
物业服务收费及支出情况不透明;物业服务与收费不相符;物业管理质量差,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由于收费与服务不对等,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相互抗衡。
(二)建议
一是县发改局会同县住建局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二是县住建局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收费等级履行职责,引导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县住建局引导各小区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
二、办理工作情况
(一)社区成立物业公司
一是社区成立物业公司。映月街社区成立蓬溪县欣映达社区服务有限公司,计划服务该片区三无自管小区。竹林桥社区成立四川梦竹家园居民服务社会企业有限公司,计划服务该片区三无自管小区,目前服务小区有降压站小区,后续计划增加服务湖滨花园小区。二是建立物业小区管理档案。摸清小区楼幢、户数、人口、物业用房、物业收费情况等,做到“一区一档”。建立物业公司管理档案。摸清各物业公司经营规模、保安、保洁、管理等员工人数、管理小区数量、公司管理模式,做到“一司一档”。
(二)成立小区业委会
现已成立26个业主委员会,其他小区、社区也在积极地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对老旧房、基础差的居民小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改造。以白塔小区作为改造的范本,待整改的其他老旧小区逐步进行改造,完善其基础服务配套设施,进一步增强小区管理效果。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档案。摸清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规模、换届及运行情况,做到“一委一档”。
(三)务实推进,广泛宣传
由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牵头,会同社区和物业企业,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小区宣传栏等方式对《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物业服务企业、政府职能部门和小区业主明确各自的权责,督促物业企业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小区和谐健康发展。
(四)联合联动,系统治理
一是建立了住建局、执法局、城管局以及赤城镇参与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纠纷问题。二是由各社区牵头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会同社区按照政府引导和业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每年组织社区的负责人参加物业管理培训班,使他们熟悉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把好程序关和人选关,从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中推选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建立与物业服务企业对话机制,加强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的监督,同时加强业主委员会对业主的引导作用,引导业主积极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形成双赢局面。
(五)抽查检查,确保成效
一是对物业公司进行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其是否切实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能,是否配备足额的物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提高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水平。二是组织既有房屋安全大检查,通过企业自查,我局抽查的形式,对排查出的问题首先明确责任,然后引导业主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六)培训提质,优质服务
我局计划对物业公司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三次的培训,主要培训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意识 、思想意识 、加强物业人员与业主的沟通与交流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遵守物业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对待工作主动认真、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二十三条至三十二条的规定,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将积极协助街道办做好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并要求业主委员会按照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七)专项治理,督促物业
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督促物业企业及时清运小区垃圾,开展不定期检查工作,发现不及时清理的小区,通报批评同时责令整改清理。由于逸都城小区长期仅开设一个地下停车场通道,现新建道路正在修建中,预计2023年8月底完工,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出方便,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活舒适度。
三、工作打算
我局将切实按照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积极推进工作,推进系统联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以确保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调动物业管理小区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推进小区业委会成立工作,确保更好地服务小区居民,提高业主生活品质。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