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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蓬溪县鸣凤镇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鸣凤镇 发布时间:2025-12-24 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4月8日至4月30日,县委巡察三组对鸣凤镇党委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2025年7月31日,县委巡察三组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鸣凤镇党委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巡察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鸣凤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各分管领导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形成党委主抓、书记牵头、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动一体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健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时限节点、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构建“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逐项研判整改进展、协调解决堵点难点,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三)聚焦重点领域,注重标本兼治。注重巡察整改成果转化,既聚焦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又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深化整改。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认真对照检视剖析,以整改求突破、求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加强党的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行动上,真正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目标。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乡村振兴领域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

1.加强乡村振兴政策法规和理论学习。全面优化学习内容体系。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调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学习乡村振兴政策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内容,补齐政策理论短板。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实效。丰富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除传统的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外,引入实地调研学习模式,利用线上学习平台,组织观看乡村振兴主题纪录片、政策解读视频等,多维度加深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解。建立学习成果转化机制,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果考核机制,结合自身分管工作,撰写学习心得与工作思路报告,激励党委中心组成员主动将乡村振兴理论知识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切实提升以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与能力。

2.规范“三重一大”制度。专题研究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综合考量镇内日常支出实际规模、财务精细化管控需求。开展一次“三重一大”制度专题培训,系统解读修订后制度的核心条款、执行边界及操作要求,切实提升相关人员对制度权威性的认知和规范执行能力。镇财政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支出凭证合规性、完整性,对发现的未按新标准执行、拆分支出金额规避集体研究等行为进行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移交镇纪检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育。聚焦人才源头,健全和优化人才发现与培育机制。实施“青苗计划”滚动培养项目,搭建覆盖“后备人才信息库”,吸纳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农村致富带头人、在外优秀务工经商人员等优秀人才,加强新农人、致富带头人业务培训。引导创业者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对返乡创业项目面临的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等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协助减小投资风险,依托鸣凤镇农产品交易中心为创业者提供电商平台,帮助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源头防控,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反弹。全面开展非法庙宇走访摸排,建立问题台账。采取“拆除违建+清理标识+宣传引导”组合措施,彻底消除非法小庙宗教功能,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张贴公告、入户讲解等方式,提高村民对非法宗教活动危害的认知。严格执行“村网格员日常巡查 + 镇每季度抽查”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巡查频次,发现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坚决处置。完善农家书屋配套设施,优化书籍类目结构,开展“文明乡村”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读书分享会、志愿服务等活动,鼓励村民主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形成“群众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情况

1.强化落实耕地保护,杜绝违法占地现象。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采用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查,确保及时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建立整改台账与跟踪机制,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定期更新台账信息,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直至问题彻底解决。严格建房审批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建房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流程、标准和责任主体。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农村建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耕地保护意识。

2.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成立由农业、水利、纪检等部门组成的质量监督专班,实行“日巡查、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旁站监督,对发现的质量隐患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已完成渠底修复5.5km,渠系压顶15m,田坎修复10处,渠系周边修复10处。坚持 “一把尺子量到底”,对照建设标准和设计要求,采取实地核查、数据比对、群众评议等方式开展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保障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益。

3.助推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强化规划引领,精准定位发展方向。镇党委、政府立足全镇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牵头编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逐村梳理特色资源、短板弱项,分类明确“产业带动型、资源盘活型、服务增收型”等发展路径,避免“一刀切”“同质化”。强化培训学习,组织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实地考察学习周边区(县)先进经验,探索发展高附加值农业产业。进一步提升村“两委”干部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对收益低、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的产业及时调整。

4.加强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排查摸底。围绕农村住房安全(尤其是老旧危房、汛期受损房屋)、消防安全(秸秆焚烧、柴草堆放、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设施缺失)、道路交通(乡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非法营运车辆)、农业生产(农机作业安全、农药化肥储存使用)、水利设施(小型水库、堰塘、灌溉渠道)、燃气安全(瓶装液化气使用、燃气管道铺设)等重点领域,组织专项排查队伍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村、逐户、逐点位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详细记录隐患位置、风险等级、责任主体,确保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通过村级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住房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农业生产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5.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以“清脏、治乱、增绿、控污”为核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建立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明确村级保洁员、设施管护员岗位职责与薪酬待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设施运维能力。将保洁、设施运维、村容管控等纳入村级日常工作。通过村级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栏、村民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要求、典型案例和重要意义。借助“一长五联”积分制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等评选活动,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群众监督评价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主动接受村民监督。推动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将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正向引导和约束规范,持续巩固整治成果,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规范乡村建设工程管理。强化统筹把关,规范项目审批流程。镇党委、政府建立乡村建设工程专项管理机制,制定乡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明确验收标准、程序和责任主体。工程完工后,由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村“两委”、村民代表组成验收组,采取实地核查、资料审核、现场评议等方式开展竣工验收。完善长效管护,巩固建设成果,明确管护职责,保障工程后续管护需求。定期开展管护情况巡查,对管护不到位、工程设施损坏的,督促责任主体及时维修整改,确保乡村建设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2.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强化票据审核制度,对白条入账和附件不齐的情况全面清理整改。规范交易流程,保障公开透明。建立镇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服务中心,制定统一的交易管理办法,对村级集体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工程项目建设等涉及“三资”处置的事项,严格实行“村级提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镇级审核、平台交易”流程。清理村集体资产管理,清查村集体合同,规范合同履行,清查发现问题15个,现已整改15个。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各村召开村级“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会,提升村干部业务能力;加强村干部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3.规范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强化源头管控,明确资金使用范围。镇党委、政府牵头梳理民政资金政策文件,明确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临时救助金、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民政资金的使用范围、发放标准和申领条件。编制镇级民政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严禁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资金,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民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精准投向困难群体和民生领域。严格资金监管,防范廉政风险。实行民政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制度,镇级财政部门设立民政资金专户,规范资金收支核算,确保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建立民政资金使用动态监管台账,对资金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全程记录,定期开展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提高低保金、临时救助金等重点资金的发放精准度。

4.规范就业扶持补助管理。强化政策厘清,明确补助范围和标准。镇党委、政府牵头梳理就业扶持补助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类补助的申领条件、补贴标准、发放流程及资金使用边界。细化不同群体、不同项目的补助认定标准,杜绝超范围申领、超标准补贴等问题,确保资金精准对接就业创业需求。建立“个人(企业)申请、村级初审、镇级复核、县级审批”的闭环审核机制。通过查阅佐证材料、系统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严格核实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大额补助、重点企业补助等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确保审核过程严谨规范。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在乡村振兴领域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

1.持续加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论学习。聚焦学习重点,精准锚定核心内容。镇党委将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及省市县乡村振兴政策法规作为学习核心,重点围绕农业强国建设、粮食安全、产业振兴、民生保障、防返贫底线等关键部署,梳理形成 “年度学习清单 + 月度重点专题”,确保学习内容紧跟政策导向、贴合镇域实际。

2.持续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人才支撑。聚焦镇域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需求,建立乡村振兴人才需求清单,靶向引进农业技术专家、“新农人”、电商运营人才等紧缺人才。优化人才引育政策,通过 “项目合作、兼职挂职、技术入股” 等柔性引才方式,吸引在外企业家、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青年等投身乡村建设。

3.持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体系。镇党委坚决扛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其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年度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责任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点的规范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处置舆情。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重点关注征地拆迁、民生保障、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风险台账,落实防控措施。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情况

1.持续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深耕特色产业,筑牢发展根基,持续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打破单一产业局限,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强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配套设施,如修建标准化种植大棚、养殖基地、灌溉水利设施等,降低产业运营成本,提升产业发展的稳定性与竞争力。盘活闲置资产资源,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规范财务管理,实行账务公开、民主监督,定期开展财务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合理划分集体收益分配比例,兼顾集体积累与村民分红,增强村民对集体经济发展的认同感与参与积极性。

2.持续跟进重点项目土地赔偿款拨付进度。组建工作专班持续跟进赔偿款拨付情况,协调各村做好群众信息核对、政策宣传解释及赔偿款发放告知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重点项目土地赔偿款拨付进度动态台账》,实行“一项目一台账、一月一更新”,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施策、销号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针对台账中梳理的未拨付事项,逐一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跟进措施。对因资金调度问题未拨付的,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加快资金统筹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被征地群众之间的沟通对接,及时解决赔偿款拨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由镇纪委牵头,对赔偿款拨付全过程进行监督,严厉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赔偿款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1.持续强化村级“三资”管理。健全规范管理机制,明确“三资”登记、流转、处置、核算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村级财务“村账镇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更新完善“三资”管理台账,实行电子化动态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底数清晰。提升规范化运营水平。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法规、财务管理、资产核算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引导村级集体依托现有“三资”资源,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通过合法合规的资产租赁、资源合作开发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时,严格控制村级债务规模,防范债务风险,保障村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村级“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资金使用、资产租赁、资源流转等重点领域。

2.持续强化民政资金监管。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梳理民政资金管理全链条流程,修订完善《鸣凤镇民政资金监管办法》,明确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临时救助金、养老服务补贴等各类民政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拨付、使用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和责任主体。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从资金源头到受益对象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确保资金流向清晰、使用合规。强化精准审核核查。组建由镇民政办、财政所、纪委联合组成的民政资金审核核查专班,采用“线上比对+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民政资金受益对象资格进行复核,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杜绝资金错发、漏发、冒领等问题。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鸣凤镇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深化成果运用,持续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狠抓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仍在推进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压茬推进,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深挖问题根源,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切实以整改实效践行政治忠诚。

(二)扛牢整改责任,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在推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举一反三,在全领域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回头看”,重点聚焦项目建设、资金审批、管护利用等关键环节,深挖问题背后的作风顽疾,大兴真抓实干之风,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以“下深水”的干劲求实效,让严实作风贯穿乡村振兴工作全过程,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坚定整改决心,强化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为巡察整改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保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推动全镇干部队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全面增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14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825-5400090(工作日9:00—18:00)。

中共蓬溪县鸣凤镇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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