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680395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       号:蓬综执发〔2022〕1号
  • 成文日期: 2022-01-17
  • 发布日期: 2022-01-17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开展县城区春节期间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 发布时间:2022-01-17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容经营秩序,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秩序井然、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节前整治、节中巩固、节后规范”的整治原则,以主次干道两侧、公共场所、窗口地段等重点部位为整治重点,结合当前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节日前后市容管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努力打造“净、畅、亮、美”的城区节日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青松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国栋  副局长
            庞建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霞  办公室主任
             姚晓军  政策法规股股长
         颜  雄  综合股股长
         王承铭  局城管办主任
         敬  松  行政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晓刚  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  敏  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张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并成立三个专项集中整治小组。
    (一)综合督导组(5人)
     组  长:杨青松
     副组长:王承铭
     成  员:胡波、张霞、邬玉洁
    (二)赤城片区小组(15人)
     组  长:庞建国
     副组长:刘晓刚
     成  员:姚毅、李兵、梁伟华、杨光波、罗敏、何开君、任君、敬松、陈映军、何兵 姚晓军、杨清茜、颜雄、
    (三)城南片区小组(15人)
     组  长:杨国栋
     副组长:刘  敏
     成  员:裴幼陶、唐长荣、夏洪建、任海兵、黄小莉、胡涛、陈龙、唐成艳、青柏林、杨淑婷、张霞、义苑、蒋青松
     三、整治目标
    (一)市容整洁。禁止一切影响市容的违规违章行为,上中下河街、蜀北上中下路、迎宾大道、锦阳路等主干道沿线、城市广场和公共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道设摊和出店经营,机动车一律进入划定停车泊位内停放,非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其它主次干道“店外店”占道经营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保证道路畅通。
    (二)卫生良好。渣土处置规范管理,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运输车辆洒落的渣土及石子等建筑材料随落随清,抛洒滴漏现象及时得到查处。
    (三)广告规范。主次干道城市“牛皮癣”得到及时清理,上中下河街、蜀北上中下路、迎宾大道、锦阳路、普安大道等主干道无软体户外广告,公共广告栏以外区域张贴各类宣传品得到及时清理;未经批准占用人行道、广场、绿地等城市公共场地搭建宣传台、设置彩虹门等从事商品促销宣传现象及时整治。
    (四)广场有序。奎阁广场、赤城广场、白塔公园、继勋公园环境清洁、设施良好,正常开放,无乱摆乱设现象。
    (五)商品归行划市。销售烟花爆竹、年画对联、花卉等节日商品摊点在指定区域销售,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摆放,确保城区正常的市容市貌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
     四、整治时间
     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股室队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要充分认识加强春节期间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二)统筹安排,务求实效。要根据整治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从实际出发,选准综合整治的突破口,要立足于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办实事、求实效,确保节日期间正常的城区市容环境秩序。
     (三)强化宣传,严格标准。请赤城片区在红星桥设立固定宣传站,请城南片区在南门口设立固定宣传站,安排专门人员做好宣传动员,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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