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容经营秩序,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秩序井然、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节前整治、节中巩固、节后规范”的整治原则,以主次干道两侧、公共场所、窗口地段等重点部位为整治重点,结合当前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节日前后市容管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努力打造“净、畅、亮、美”的城区节日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青松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国栋 副局长
庞建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霞 办公室主任
姚晓军 政策法规股股长
颜 雄 综合股股长
王承铭 局城管办主任
敬 松 行政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晓刚 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 敏 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张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并成立三个专项集中整治小组。
(一)综合督导组(5人)
组 长:杨青松
副组长:王承铭
成 员:胡波、张霞、邬玉洁
(二)赤城片区小组(15人)
组 长:庞建国
副组长:刘晓刚
成 员:姚毅、李兵、梁伟华、杨光波、罗敏、何开君、任君、敬松、陈映军、何兵 姚晓军、杨清茜、颜雄、
(三)城南片区小组(15人)
组 长:杨国栋
副组长:刘 敏
成 员:裴幼陶、唐长荣、夏洪建、任海兵、黄小莉、胡涛、陈龙、唐成艳、青柏林、杨淑婷、张霞、义苑、蒋青松
三、整治目标
(一)市容整洁。禁止一切影响市容的违规违章行为,上中下河街、蜀北上中下路、迎宾大道、锦阳路等主干道沿线、城市广场和公共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道设摊和出店经营,机动车一律进入划定停车泊位内停放,非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其它主次干道“店外店”占道经营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保证道路畅通。
(二)卫生良好。渣土处置规范管理,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运输车辆洒落的渣土及石子等建筑材料随落随清,抛洒滴漏现象及时得到查处。
(三)广告规范。主次干道城市“牛皮癣”得到及时清理,上中下河街、蜀北上中下路、迎宾大道、锦阳路、普安大道等主干道无软体户外广告,公共广告栏以外区域张贴各类宣传品得到及时清理;未经批准占用人行道、广场、绿地等城市公共场地搭建宣传台、设置彩虹门等从事商品促销宣传现象及时整治。
(四)广场有序。奎阁广场、赤城广场、白塔公园、继勋公园环境清洁、设施良好,正常开放,无乱摆乱设现象。
(五)商品归行划市。销售烟花爆竹、年画对联、花卉等节日商品摊点在指定区域销售,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摆放,确保城区正常的市容市貌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
四、整治时间
2022年1月18日—2022年1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股室队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要充分认识加强春节期间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二)统筹安排,务求实效。要根据整治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从实际出发,选准综合整治的突破口,要立足于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办实事、求实效,确保节日期间正常的城区市容环境秩序。
(三)强化宣传,严格标准。请赤城片区在红星桥设立固定宣传站,请城南片区在南门口设立固定宣传站,安排专门人员做好宣传动员,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