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府函〔2023〕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邓文莉为蓬溪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朝东为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保留正科职;
何英为蓬溪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蓬溪县文物局局长(兼);
蒋科为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蓬溪县群众工作中心主任;
刘弘为蓬溪县林业局局长(兼)、蓬溪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兼)。
免去
余庆明的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邓文莉的蓬溪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幸旭东的四川省武都引水工程蓬船灌区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春林的蓬溪县食用菌(蔬菜)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光照的蓬溪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蓬溪县文物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职;
钟奇志的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蓬溪分中心主任职务,保留正科职;
田森的蓬溪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唐毅的蓬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张平的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蓬溪县群众工作中心主任职务;
任河的蓬溪县林业局局长、蓬溪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蓬溪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职务。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