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遴选公告

来源: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3-11-01 16: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做好蓬溪县供销系统2023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蓬溪县供销社拟开展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蓬溪县供销系统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为赤城镇2000亩、新会镇1700亩。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10月-2024年9月。服务内容是对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以下简称“服务主体”)完成。补助标准为对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100元。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为1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方式为直接补助到服务主体。

二、遴选目标及对象范围

蓬溪县2023年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拟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1个。遴选对象为纳入省级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遂宁市范围内的供销社社有企业或基层供销合作社,均可报名参与遴选。

三、遴选对象条件

遴选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5项条件:

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从业经验。原则上成立时间2年以上,拥有农机操作证的机手3人以上,拥有相应服务设备、服务人员、技术和安全管理团队。

2.证照齐全,拥有工商营业执照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和对公银行账号。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供销部门监管。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服务质量和价格等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3.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与所提供服务内容和要求相配套的服务能力。

4.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无涉黑涉恶、拖欠土地流转金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5.为四川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主体。

四、报名要求

由遴选参与主体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地点:蓬溪县供销社经营管理股(广电大楼七楼,电话:08255425318)。

五、报名及遴选开标时间

报名及资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遴选开标时间初定在2023年11月8日进行遴选招标,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遴选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在蓬溪县供销社公示专栏进行公开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签订蓬溪县供销系统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蓬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1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